內容提要:
12月13日,國家安監總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新聞發言人黃毅做客新華網,為網友解讀《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
[主持人]
去年我們公布的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當中,明確規定了煤礦領導必須要帶班下井。但是我們也注意到,進入到今年10月份以來,我國煤礦也發生多發重大事故,有些事故井下人員當中并沒有發現煤礦的礦長、副礦長,甚至還出現過什么樣的情況呢?礦領導在出現事故當中偽裝井下逃生的現象。那如何確保煤礦領導帶班下井這樣一個規定呢?
[黃毅]
應該說國務院去年的23號文件確立了領導干部現場帶班這項制度,是一項很好的措施,而且是很管用的措施,是上下都非常擁護的措施。這項制度實施以來,總體上看實行的還是不錯的。各地也很重視,也制定了一些必要的監督措施,來保障這項制度的落實。對每發生的一起事故都要追查有沒有領導干部現場帶班。但是在制度執行過程中確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我們統計了一下,今年以來,煤礦發生的23起重大以上事故當中,有五起事故發生的現場沒有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盡管比例占的不是太大,但也暴露出執行這項制度方面還存在著一些漏洞,還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對此,我們都嚴肅的進行了處理,凡是沒有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的,都要按國務院23號文件的規定,實行嚴肅的問責,而且是沒有帶班的領導按照擅離職守來嚴加懲處和處罰。
[黃毅]
同時,在執行這項制度過程中存在的一些漏洞,我們也逐步健全完善監督制度,通過監督能使這個制度落實。因為任何一項制度建立起來,真正能夠執行還有一個過程,所以也需要發揮全社會,包括媒體在內的各種監督的渠道,對這項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確保這一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也確保這項制度在事故防范當中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