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副省長徐福順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可燃冰的勘查與研發技術取得突破之前,不以任何方式對發現可燃冰的青海省天峻縣木里地區三露天煤田進行開發。
“要堅決保護可燃冰資源不被破壞。”徐福順說。
“可燃冰”學名天然氣水合物,是一種新型、綠色、清潔能源,公認的21世紀替代能源之一。隨著石化類能源的逐漸枯竭,尋找新的替代能源已成為各國重點發展的課題。2009年地質工作者在此區域鉆獲可燃冰實物樣品,國土資源部隨即宣布中國發現了陸域可燃冰。
青海省天峻縣木里地區蘊藏著豐富而優質的煤炭資源。有專家指出,木里地區海拔在4000米以上,這里發現的可燃冰實際上是煤層氣在超低溫條件下冷凝而形成的類似于冰的固體狀產物。作為世界第三凍土大國,科學家粗略估算,中國遠景“可燃冰”資源量至少有350億噸油當量。
作為綠色清潔能源,可燃冰雖然具有很大的優勢,但其開發受到環境保護和開采技術等難題的制約。
可燃冰在常溫常壓下會變成氣態,揮發到大氣中。由于這些可燃冰混存在煤層中,如果在這里開采煤炭資源,勢必使可燃冰資源遭到破壞,同時大量的氣態可燃冰的釋放,也會污染大氣環境,危害人體健康。
專家認為,對這里的資源開發必須采取相當審慎的態度。既有煤炭,又有可燃冰,其開發只能是先開采可燃冰,之后才能開采煤炭。
可燃冰發現后,青海省多次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專題研究可燃冰研發問題。2010年6月,省政府與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簽署了《資源合作戰略框架協議》,由中海油牽頭,組建工程研究中心,以聚乎更三露天為基地進行“可燃冰”勘查研究和試驗。
同年,國土資源部安排3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青藏高原凍土帶天然氣水合物調查評價”項目,繼續進行“可燃冰”研究。
然而,截至目前,尚沒有任何實質性突破和進展。青海省政府與中海油的合作協議也因各種原因沒有得到執行。
2011年11月21日,省政府與神華集團在西寧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依據協議內容,雙方將在電力建設、資源勘探、煤炭和天然氣水合物(可燃冰)開發利用及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合作。
作為位列世界500強的大型央企,神華集團是中國規模最大、現代化程度最高的煤炭企業和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經銷商,并在電力、鐵路、港口、航運、煤制油等領域業績不俗。
鑒于神華集團煤炭巨頭的身份,以及曾對青海木里優質煤田表示出強烈的開發愿望,有猜測認為,神華可能借研發“可燃冰”的名義,開采這一地區的優質煤炭資源。也有人士對神華集團是否具備“可燃冰”研發能力提出質疑。
而據記者從青海省政府獲得的信息,在“可燃冰”研發能力獲得突破前,青海省決定對發現可燃冰的青海省天峻縣木里地區三露天煤田“保留不采”,以保護“可燃冰”。
2011年上半年,綜合考慮目前可燃冰勘查及研究水平,青海省政府決定木里煤田三露天的煤炭資源暫時不開發,專門保留用于“可燃冰”的勘查與研究。
而早在2008年,為有序開發木里的煤炭資源,青海省就編制完成了《木里煤田礦區總體規劃》,并經國家能源局完成評估通過。
國家發改委《關于青海省木里礦區總體規劃的批復》中以第八條明確規定:“礦區開發過程中,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做好礦區環境保護。加強礦區內可燃冰資源的勘查與保護,將賦存有可燃冰資源的區域設置為試驗保留區,專門用于可燃冰的勘查與研究。”
批復同時規定,待可燃冰勘查研究工作完成后,再研究勘查區煤炭資源的勘查開發。
同時,對木里礦區開發建設提出了“保護性開采”的要求,以大中型煤礦建設為主,生產用水優先利用礦井排水,必須依法取水,采取保水、節水措施。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