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煤監局在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上的發言
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 楊澤余
(2012年1月15日)
幾年來,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令人鼓舞和振奮。這充分說明了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和重大決策部署的正確指引,體現了安監總局、煤礦安監局的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2011年,內蒙古煤監局以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為核心,認真履職、強化監察,嚴格執法取得了較好成績。全區煤礦發生死亡事故30起,死亡50人,未發生10人以上事故。全區煤炭產量近10個億,增長26%;百萬噸死亡率0.05,下降20%,繼續保持較好水平。為“十二五”時期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開了好局。
主要做了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貫徹上級精神為契機,安排布置好全面工作。總局工作會議之后,我局立即行動,召開工作會議,全面學習傳達了張德江副總理、駱琳局長等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精神,安排部署全年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提出了“七個強化”的工作思路,為全年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打下了基礎。
二是嚴格執法,加大打非治違力度,對非法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制定了“打非”的具體方案,加大了執法和“回頭看”力度。無論是在三項監察中,還是在煤礦驗收、行政許可受理、事故調查中,發現非法違法行為,全部按照《特別規定》和“四個一律”的要求予以處罰,最多一次處罰285萬元。通過嚴格執法,極大地震懾了非法違法生產行為,進一步規范了采礦秩序。全年,行政罰款1.1億,僅50萬元以上的大額罰款就有65筆,罰款4900萬元,并向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了加強和改善煤礦安全管理建議書56份。
三是突出預防,強化監察,加大隱患整改的督查力度。去年,我們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春季安全大檢查和汛期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并有針對性地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環節開展了集中監察。全年共組織安全大檢查4次。先后開展了井下安標設備、煤礦瓦斯防治、煤礦運輸和領導帶班等專項監察8次。監察礦井1864礦次,下達執法文書6027份。去年雨季,由于我們在監察中提前發現了安全隱患,制定了預案,在烏海地區成功避免了一場洪水淹井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
四是以職業危害申報為切入點,全面開展職業健康監察。把職業危害監察列入“三項”監察執法工作計劃。制定了煤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的有關規定,把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納入到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中。全區有50%的煤礦進行了申報備案。
五是以事故防范為重點,加大事故查處力度。2011年,我們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事故查處機制,充分發揮組織與牽頭作用,加強了與地方政府和其他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嚴格責任追究。去年,立案調查煤礦生產安全事故30起,結案24起,其余6起事故正在調查中。在事故查處中,對9名事故責任者追究了刑事責任,給予65名事故責任者黨紀、政紀處分,收繳事故罰款1380萬元。此外,我們還加大了對瞞報事故調查處理力度,全年處理隱瞞事故責任者120多名,罰款2800多萬元;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后,我們及時將事故查處結果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布,并組織工作組對今年以來查處的煤礦事故處理結果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督辦,保證了事故查處結果和防范措施得到及時有效落實。
六是以創先爭優活動為抓手,通過多種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動,全面推進隊伍建設。組織全體職工聆聽了7月4日駱琳局長在在第二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視頻動員會上的重要講話,開展了“警示教育周”活動;重新調整了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細劃了各單位、各部門的職責;實行了“周例會”制度;修訂完善了多項制度。
這些成績的取得,是總局黨組和煤監局領導班子正確領導的結果。2012年,我們的工作目標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減少一般事故,力爭完成國家下達的控制指標,促進全區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工作重點是做好“1234”,即:一條主線、兩個重點、三個推進、四個加大。以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和本次會議為主線,把煤礦“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作為監察重點;大力推進煤礦班組建設、“六大系統”建設和礦長帶班制度的落實,加大對非法違法生產的查處力度,加大對重大隱患的督查力度,加大對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的督查力度,加大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力度。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這次會議精神,認真學習張德江副總理和駱琳局長、鐵錘局長的重要講話,全面加強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以強有力的班子、更加過硬的隊伍,做好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