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發改委核準潞安礦業集團郭莊煤礦改擴建(產能釋放)項目。該項目原設計生產能力90萬噸/年。2008年,為保證國家電煤供應,根據礦井實際建設情況,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下發《關于對山西同煤集團公司塔山煤礦等建成煤礦組織聯合試運行有關事宜的復函》(國能局綜函〔2008〕36號),現郭莊煤礦主要環節已具備180萬噸/年的生產能力,同意核準郭莊煤礦按照180萬噸/年生產能力組織試生產。
同意礦井采用立井開拓方式,利用已有主立井擔負礦井煤炭提升任務,兼做礦井進風井;原副立井擔負礦井人員升降任務,兼做進風井和安全出口;利用原回風立井擔負礦井回風任務,兼做安全出口;為滿足大型設備下放任務,同意新建副立井,采用一對罐籠(一寬一窄)提升,地面裝備一臺塔式多繩摩擦輪提升機;根據煤層賦存條件,全井田3號煤層采用+503m單水平開拓。井下大巷煤炭運輸采用膠帶輸送機,輔助運輸采用繩牽引卡軌車牽引礦車運輸方式,大巷人員運送采用架空乘人器。礦井達到設計生產能力時,在三采區3號煤層中布置一個綜放工作面,在二采區3號煤層中布置接替工作面,礦井以“一井一面”保證礦井設計生產能力。該項目建設總投資296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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