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對全省煤礦按照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程度進行分類管理,要求專設煤炭生產安全費用于瓦斯防治工作。
河南省按照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程度,將煤礦瓦斯分三類進行管理,要求有一類、二類瓦斯管理區的煤礦必須增設專職防突礦長。為確保安全生產,對經組織專家論證,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有效防治瓦斯、實現安全開采的礦井,要使其退出煤炭開采領域。對存在通風系統不合理、應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統、抽采不達標、區域性治理措施不落實等重大隱患的礦井,實施掛牌督辦,隱患消除前停止一切采掘活動。有一類瓦斯管理區的礦井按核定生產能力的80%組織生產,有二類瓦斯管理區的礦井按核定生產能力的90%組織生產,有三類瓦斯管理區的礦井按最小生產系統能力的90%組織生產。
河南省還根據瓦斯防治工作需要專設了煤炭生產安全費用,要求一類瓦斯管理區的噸煤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按原礦井核定的生產能力提取,標準不低于70元/噸(其中用于瓦斯治理的不低于70%);二類瓦斯管理區的噸煤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標準不低于50元/噸(其中用于瓦斯治理的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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