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0年華盛頓首屆核安全峰會后,為防范核恐怖主義,國際社會采取的又一次重大集體行動——第二屆核安全峰會今天在韓國首爾閉幕。
“這是把首屆峰會提出的關于加強核材料與核設施安全、防范核恐怖主義等方面工作落到實處的一次重要會議。”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干事、核安保專家顧問組成員、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劉大鳴今天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專訪時表示,這兩年我國對核材料和核設施保護投入了更大關注,但為徹底消除核擴散及核恐怖主義根源,需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建設和監管體制建設。
我國目前核設施保護水平與國際標準接軌
核安保,通俗地講,是為了保護核材料、核設施的安全。2010年華盛頓峰會后,我國對核材料和核設施保護投入了更大的關注。
劉大鳴解釋,對于新建設施,在設計階段就要考慮核安保措施,并且要做到與新建設施同設計、同建設、同運行,“這是一個非常先進的設計理念。”劉大鳴說。
“我們所有的核電站在實施保護時,都要考慮可能面臨的各種威脅,采取什么措施來抵御這些威脅,一旦發生核安保事件后,要采取什么樣的行動來制止這些惡意的行為,最終能夠達到什么樣的效果,所有這些我們都是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建議規則來做的。”劉大鳴說,我國目前核設施尤其是核電站的保護水平與國際標準是接軌的。此外,我國核工業企業也對一些老設施的保護措施進行了更新,使防范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在2010年華盛頓峰會上,胡錦濤主席向世界宣布中國要建立核安保的示范中心。
“目前示范中心規劃方面的工作已經結束,審批程序也即將完成。”劉大鳴說,在不久的將來,一個高水平的核安保示范中心即將建立起來,它將向周邊國家提供幫助和支持,同時它是交流合作的平臺,是推動核安保文化建設的基地。
我國核安保法規和監管體系逐步完善
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上恐怖主義活動開始泛濫。恐怖主義組織也一直企圖獲取核材料或放射性材料制造核恐怖事件。面對日益猖獗的恐怖主義威脅,國際社會對核材料和核設施的安全問題開始擔憂。
劉大鳴說,從上世紀末,國際原子能機構就已經開始對當時的國際核材料實物保護建議文件進行了修訂,指導各國進行實踐應用。1999年,國際原子能機構提出的對《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進行修訂,該公約是目前最為重要的有關核材料實物保護的國際法律文書,經過各國努力,經過長達6年的談判,最終于2005年形成修訂案的最后文件。
我國于2008年10月批準了這個修訂案,這也是我國積極支持加強國際核安保體制的具體行動,體現了我國對于保護核材料和核設施安全的負責任態度。
“我國在保護核設施和核材料方面成效顯著。”劉大鳴告訴記者,早在1987年,我國就已經頒布了核材料管制條例,規定了合法使用核材料,保護核材料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根據國家法規的要求,我國的核設施都建立了有效的核材料衡算控制系統和實物保護系統,此外,還要求每個核設施要建立專門的組織機構來落實安全保衛措施的管理。
“今后核安保工作要求會更高,需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建設和監管體制的建設。” 劉大鳴說。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