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禹州市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領導小組對今年初以來因管理不善,導致井下瓦斯異常的平禹新貢煤業有限公司等8個煤礦及其出現瓦斯超限次數共達10次的情況,在全市煤礦和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中進行了通報,并就嚴格瓦斯防治提出了具體要求。
禹州市規定,凡一月內發生2次瓦斯超限的礦井,一律依法停產整頓;一月內發生3次瓦斯超限未追查處理,或被責令停產整頓期間仍組織生產的礦井,一律依法關閉。
禹州市要求,各煤礦企業必須安裝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并確保監測監控系統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禁止擅自降低礦井瓦斯等級,應進行瓦斯抽采的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抽采系統;禁止礦井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的情況下進行采掘活動;禁止在綜合防突措施效果不達標的突出煤層進行采掘活動,否則一律依法停產整頓;禁止采掘工作面無風、微風作業;不得擅自變更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網絡平臺的設置和參數;發現瓦斯超限立即停工撤人。
禹州市強調,各煤礦企業在更換各種傳感器、線路或檢修礦井監控系統,數據不能正常上傳時,或者企業進行報警、斷電功能測試時,要提前向禹州市煤礦安全監控指揮中心申告,不提前申告出現異常的,按瓦斯超限處理;各煤礦企業、各重組主體區域公司、各煤炭行政執法中隊收到監控異常通知后,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措施,認真查明異常原因,并將原因及措施2日內報禹州市煤礦安全監控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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