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已至,小水電站防洪度汛安全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重點。記者從廣東省水利廳獲悉,今年起小水電站安全運行又有新的保障。經省政府同意,《廣東省小水電站定期檢驗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檢驗辦法》)于近日正式印發并在全省實施,小水電站從今年起全面實施年檢制度。
背景:小水電站事故頻發成防洪度汛薄弱環節
據了解,廣東水能資源豐富,可開發量達824萬千瓦。近十五年來,小水電經歷了一個集中快速發展的時期。迄今已建成投產小水電站9445座,總裝機容量達684萬千瓦,小水電開發率接近90%。小水電集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突出問題:一是無序開發的現象比較嚴重。各地不同程度出現一些無立項、無設計、無管理、無驗收的“四無”違規小水電站。二是小水電站經濟成份復雜,民營小水電站越來越多,偏重于追求經濟利益,安全隱患較多。三是管理責任和措施不落實。由此導致的小水電站險情時有發生,成為防洪度汛薄弱環節,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危害。群眾稱之為“老板發財,群眾發抖,政府買單”。
資料顯示,僅2008年,廣東就發生了廣州從化市魚洞水庫電站、普寧市倒撥嶺水電站、河源紫金安全電站和韶關市富村灣水電站等四起嚴重的小水電工程安全事故,給防洪度汛工作帶來極大威脅,群眾要求整治隱患小水電站的呼聲日益高漲。
行動:鐵腕整治“四無”小水電站
對小水電站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水利廳開展了隱患小水電站的清理整頓工作,實施鐵腕整治“四無”小水電站。
據了解,廣東鐵腕整治“四無”小水電站經歷了2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共投入資金8276萬元,對危及約24萬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385宗違規小水電站,全部進行了設計復核和安全鑒定,其中除險加固的小水電站273宗,拆壩或降低壩高51宗,加厚壩體60宗。
第二階段始于2009年7月,歷時1年,主要整治內容是徹底摸清全省小水電工程安全狀況及存在的問題,排除安全隱患。從2009年7月開始,利用大學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組織開展了“千人萬站”大核查——廣東省小水電工程安全檢查及分類定級工作。省財政為此撥出專款1537萬元。大核查由近1000名相關專業的大學生、老師以及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參加,核查隊伍走遍了9000多座小水電站。
通過核查,不僅全面掌握了小水電工程基礎資料,摸清了小水電工程安全狀況,而且發現了一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小水電工程。其中包括306宗C類小水電站(小水電站按安全性分成A、B、C、D四類,A類安全性最高,D類為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產整改)、62宗D類小水電站。這些工程主要存在擅自加高壩體、堵塞溢洪道等問題。整治工作于2010年汛期前全面完成。共發出整治通知書374份、吊銷取水許可證10宗、停止并網28宗;對21宗小水電站進行報廢,287宗小水電站拆除了擅自加高的壩體和堵塞溢洪道的違規建筑物,60宗小水電站采取了降低壩高、加固壩體等工程措施。
年檢:建立小水電站安全運行長效管理機制
廣東小水電站經過2個階段大規模整治之后,隱患得到消除,安全性能大大提高,防洪度汛有了保障。
如何鞏固和發展已取得的小水電站整治成果,又一次擺在政府和相關部門面前。
2010年11月,廣東省政府出臺了《廣東省小水電管理辦法》,明確小水電站實行安全管理分類和定期檢驗制度。近日出臺的《廣東省小水電站定期檢驗管理暫行辦法》,是對《廣東省小水電管理辦法》的細化和補充,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和針對性。這2個辦法,是廣東從法律和制度層面,鞏固和發展已取得的小水電站整治成果,為小水電站安全運行建立的長效機制。
《檢驗辦法》規定,小水電站在通過竣工驗收后應申報首次檢驗,按檢驗結論分為A、B、C、D四類,之后按下列時限要求進行定期檢驗:A類和B類小水電站每三年接受一次檢驗; C類小水電站每年接受一次檢驗。
小水電站定期檢驗的主要內容包括:水工建筑物、機電設備和金屬結構安全性等是否按規定進行檢測;壓力容器、消防設施、起重設備等有關特種設備是否有專業部門的定期檢測報告;通信設備狀況;運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小水電站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勞動安全和作業環境情況;責任人落實情況等。
定期檢驗結果被審定為C類的小水電站,應限期進行整改,并須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驗收。驗收合格后重新進行安全分類定級,年檢時限按新的電站類別執行。定期檢驗結果被審定為D類的小水電站,必須立即停產整改。逾期檢驗或不接受檢驗的小水電站,按D類水電站處理。
《檢驗辦法》明確,小水電站定期檢驗實行分級管理: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全省小水電站定期檢驗工作;負責審定新建單站裝機5~50兆瓦或工程等級達到大中型的小水電站的首次定期檢驗;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定省檢驗以外的單站裝機5~50兆瓦小水電站的定期檢驗: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定單站裝機5兆瓦以下的小水電站的定期檢驗。
廣東省小水電站定期檢驗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和施行,對進一步規范小水電站管理,保障小水電安全運行,確保防洪度汛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