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6日5時許,吉林市舒蘭天源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一起較大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15.2萬元。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煤礦事故的發生,用事故教訓推動煤礦安全生產工作,5月3日下午,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在舒蘭市人民檢察院召開了吉林市舒蘭天源煤業有限責任公司“1?6”較大窒息事故公開處理大會。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吉林市政府及其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1?6”事故調查組成員單位、吉林市所屬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投資人、分管負責人及事故有關責任者共100余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由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吉林站站長張慶山主持。吉林煤監局事故調查處處長何立坤宣布了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吉林省吉林市舒蘭天源煤業有限責任公司“1?6”較大窒息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復。吉林市副市長崔振吉代表吉林市政府就如何吸取事故教訓,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作了表態發言。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劉貴鋒副局長出席會議并講話,要求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防范措施認真抓好整改,并對下一階段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要求。
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馬和平副局長就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采取措施,防范煤礦事故作了重要講話,提出了四點明確要求:
一是要認清當前煤礦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是要認真吸取這起事故教訓,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推進煤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要在提升煤礦安全技術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制度建設、加強人員培訓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上下功夫。
三是要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加大煤礦整頓關閉和“打非治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掘送巷道、瓦斯假檢漏檢, 使用淘汰的設備和工藝、不執行入井帶班制度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四是吉林市人民政府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企業要認真做好事故批復中各項工作的落實。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