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師宗縣原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申中玩忽職守、受賄一案,9日在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申中作為分管師宗縣煤炭工業局、師宗縣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的副縣長,不認真履行職責,對煤礦違法生產情形未組織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此外,申中還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33萬元。其中,2011年春節前的一天,師宗縣私莊煤礦法人代表梁某某為了與被告人申中搞好關系,使煤礦生產經營進一步發展,在申中家中送給申中人民幣1萬元。
2011年11月10日師宗縣私莊煤礦發生特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井下43名礦工遇難。
相關部門查明,師宗縣私莊煤礦屬于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編制防突專項設計、未進行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2010年11月28日至事故發生期間,該煤礦的《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被云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曲靖分局暫扣并責令停產整頓、《煤炭生產許可證》被師宗縣煤炭工業管理局暫扣,《采礦許可證》已過期,但私莊煤礦仍然違規生產。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