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云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聯動機制工作方案》,明確整合執法資源,凝聚執法力量,建立云南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聯動機制。
云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聯動機制的運行明確由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領導,由此,該機制將整合安全生產委員會機構下的發改、工信、煤監、安監、交通、公安等多個相關職能部門及其職責,通過聯動議事的機制解決當前煤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執法推諉扯皮、各自為政等問題,解決有的地方政府部門“有帽子、無權力”等問題。
安委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主要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行政許可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工作制度、聯合執法檢查制度、重大隱患會審制度4項監管職責來運作聯合機制。據悉,目前,山西、黑龍江、貴州等省市相繼建立了煤炭安全監管聯動機制。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