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5月份,山西省煤礦共發生事故19起,比2011年同期減少7起,下降27%。為進一步加強山西省煤礦生產安全,今后山西省煤礦將實行安全生產掛牌責任制。使全省每個煤礦都有一名市縣政府或(本省)企業負責人負責安全工作。
今年前5個月,山西省煤礦共發生事故19起,比2011年同期減少7起,下降27%,比2010年同期減少3起,下降14%;死亡42人,比2011年同期增加12人,上升40%,比2010年同期減少43人,下降51%。山西省煤炭百萬噸死亡率為0.112,比2011年同期0.0909提高0.021,比2010年同期0.3079下降0.196。其中,今年全省共發生基建礦井事故8起,占事故總數的42%;死亡24人,占總死亡人數的57%。
按照要求,今后山西省煤礦將實行安全生產掛牌責任制。“全省每一個煤礦都要有一名市縣政府或(本省)企業負責人負責安全工作,落實掛牌責任制”。6月20日前,山西省各煤礦的掛牌領導名單,就要上報至省煤炭廳備案。根據規定,煤炭集團公司的公司掛牌責任人,每月至少要到1個掛牌礦井檢查指導1次;煤炭集團公司的處室掛牌責任人,每月至少要到4個掛牌礦井檢查指導1次。市、縣人民政府的政府掛牌責任人,至少每月要到1個掛牌礦井檢查指導1次;市、縣煤炭管理部門的部門掛牌責任人,至少每月要到4個掛牌礦井檢查指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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