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5時07分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新源縣、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靜縣交界發生6.6級地震,震源深度7.0千米。地震發生時,烏魯木齊、石河子、昌吉、塔城、烏蘇、奎屯、阿克蘇等地均有強烈震感。截至7月1日14時,新疆電網運行平穩。
地震發生后,國家電網公司總部和新疆電力公司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國家電網公司總部、新疆電力公司、伊犁電力公司和巴州電力公司三級應急指揮迅速啟動,相關負責人坐鎮組織指揮電網抗震救災工作。新疆電力公司應急救援基干分隊迅速集結,全面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伊犁電力公司和巴州電力公司迅速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分別開展設備排查,安排應急發電車,準備充足的搶修設備和備品備件,應急搶修隊伍也全部集結待命。
據初步排查,地震導致巴州地區220千伏天鵝湖變電站1條110千伏線路和1座110千伏變電站主變跳閘,均為客戶自管設備。伊犁地區3條10千伏線路跳閘,目前已恢復送電,電網運行保持平穩。
6月30日10時,新疆電力公司緊急召開應急工作會議,主要負責人在應急指揮中心現場指揮,對抗震保電工作再次進行全面安排,要求所屬各供電企業全力以赴,克服一切困難,組織應急搶修隊伍,對全疆電網一次設備、二次設備進行全面細致的巡視和排查,消除各類隱患。位于震區的供電企業要堅決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統一指揮,做好抗震救災保電服務工作,繼續加大震區內低壓供電設施安全摸排力度,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嚴格執行震區供電情況報送制度,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準備,全力保障抗震救災及各族群眾生產生活用電正常。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