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應建98座變電站,有29座沒建,影響GDP890億元,電網建設迫在眉睫。”7月16日,廣東省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加快電網建設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廣州將電網規劃納入城市規劃,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變電站建設,電纜管溝與市政道路同步建設,避免重復開挖情況發生。
廣州市建委副主任龔海杰介紹,“十一五”期間,廣州市需建設11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98座,因前期工作受阻,實際投產變電站僅為69座,電網規劃實現率僅70%。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電網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困難,平均耗時長,約為4年,致使項目建設周期大為延長。
龔海杰稱,“十二五”期間廣州需新建變電站131座、輸電線路3476千米,《規劃》的出臺,將為加快電網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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