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從河北公司獲悉,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向各設區市政府,政府有關部門下發《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電網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進一步優化電網建設相關的行政資源配置,在規劃管理、加快項目審批、確保電網建設用地等六個方面加大對電力建設的支持力度。“政府主導、屬地化管理”機制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為破解電網建設中選址選線難、環評難、核準難、開工難、征地難和賠償難等實際問題提供了政策支持。
《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電網規劃納入各級城鄉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并對已納入各級規劃的電網建設用地和輸電線路走廊予以保留和嚴格保護;把110 千伏及以上電網建設項目列入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優先為電網建設項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本著簡化手續、加快審批的原則,除國家規定必須由省級審批的事項,其他事項全部下放到各設區市。對工期要求特別緊急的電網工程,可先行批準開工,準予補辦《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土地資源管理,在土地規劃、用地預審和用地計劃中給與電網項目支持;各設區市政府應制定并頒布實施輸變電工程項目征地地上附著物補償統一標準;電網項目占用國有土地的,由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市政設施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地;電網項目所繳納的相關的規定費用按照重點項目有關優惠政策執行。
《意見》還要求各級政府和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大對電力設施的保護力度,各設區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要檢查督促電網建設和責任落實,及時解決相關問題,確保電網安全運行,保障電力生產與建設的順利進行。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