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昨日下發緊急通知,立即對全省年產3萬噸及以下的礦井、年產9萬噸及以下的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年產9萬噸及以下的按照煤與瓦斯突出管理的礦井進行停產。
通知要求,停產期間,相關縣(市、區)、鄉(鎮)政府必須安排專人負責點對點、礦對礦盯守,嚴禁擅自組織生產;州(市)政府要及時督促縣、鄉級政府及其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加強對停產礦井的監管;每周定期組織檢查、巡查,對發現的問題嚴肅處理;由省安委辦牽頭,省級有關部門組織聯合執法,對貫徹落實停產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為進一步推進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限時完成3類礦井的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建立健全煤礦瓦斯防治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強化煤礦瓦斯超限管理,實現瓦斯“零超限”目標,發生瓦斯超限時,立即停產撤人;認真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煤礦瓦斯防治“十條禁令”和有序淘汰機制,停止核準新建年產30萬噸以下的高瓦斯礦井、45萬噸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項目,健全不具備瓦斯防治能力煤礦企業的有序退出機制。
通知還就加強煤礦水害防治和頂板管理、落實煤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突出預警預報和應急管理、突出一線監管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