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反思、吸取“8·29”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的慘痛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再次發生,昨日,記者從省安監獲悉,9月1日至12月31日,將對全省15個產煤市(州)、65個產煤縣及所有煤礦進行煤礦安全專項督查。
本次督查以攀枝花、達州、宜賓、廣安、瀘州、廣元、雅安、樂山、內江、涼山州等10市(州)為區域重點,突出以高瓦斯、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礦和水害、煤層自燃、沖擊地壓等災害嚴重煤礦以及建設礦井為重點,全面開展專項督查行動。
與此同時,省、市(州)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將成立專項督查組,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成立檢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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