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后,全世界范圍內關于如何對待核電的輿論至今仍在爭議。值得關注的是,截至目前,僅有德國、瑞士、意大利等很少幾個國家宣布棄核,而包括美國在內的絕大多數運行、在建或備建的核電發展國家沒有因為福島核事故而打算改變既定的核電發展計劃,法國、英國、芬蘭、捷克等不少國家甚至紛紛表示將擴大核電裝機容量。
一段時期以來,作為全球核電在建規模最大的國家,中國何去何從備受關注。福島核事故后,經過9個月的大檢查和4個多月的論證報告,今年5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的《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簡稱《核安全規劃》),顯示出中國決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繼續妥善有效開發核電,以實現能源發展的現代化和多元化。
應當說,這樣的決策既適應了全球能源戰略格局的變化,也與中國長期以來穩步推進核電事業發展的做法一脈相承。
從基于“728”工程興建的中國第一座核電廠1991年12月首次并網發電,到1994年2月投入商業運營的第一座大型商用核電廠——大亞灣核電廠,再到2003年中央提出要積極發展核電,要求實現設計、建造、運營、管理四個自主,中國的核電事業進入了積極發展階段,三十多年一步一個腳印的歷程,凸顯出國家在發展核電事業上的嚴謹與耐心。而此次《核安全規劃》的出臺,有理由相信這同樣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目前,我國已投入商業運行的核電廠有15臺機組。從2007年8月開始,國務院陸續批準了新的核電項目,共28個機組。其中,二代改進型的有22個機組,20個機組已澆灌了第一罐混凝土,達到批量規模。同時,作為三代核電引進技術的依托項目,三門和海陽各建兩臺AP1000的核電機組;臺山建設兩臺EPR的核電機組。全世界最先進、最安全的核電技術競相在中國落地。
核電是安全、清潔、經濟的能源,是目前實現有效、可大規模替代化石燃料的優質能源,在國際社會越來越重視全球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效應氣體排放的形勢和壓力下,積極推進核電建設已是我國能源建設的一項重要政策,對于滿足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不斷增長的能源需求,保障能源安全供應,保護環境,實現電力工業結構優化和可持續發展,提升我國綜合經濟實力、工業技術水平和國際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文/尚前名)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