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陽泉市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地方煤礦復工復產工作。
煤礦復工復產驗收程序為:一是煤礦制定的停工停產整頓方案,在經縣(區)煤炭局和主體公司上報陽泉市煤炭局批復后開始實施;二是各煤礦在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討論、大反思、大整頓”活動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基礎上,按照整頓方案對礦井各系統、各環節、各崗位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治理,然后逐級提出復工復產驗收申請;三是各煤礦經陽泉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由陽泉市煤炭局下達復工復產通知書。對不具備辦礦條件、未認真進行停工停產整頓和未經陽泉市政府驗收批準的煤礦,一律不準復工復產。
陽泉市要求,嚴格把好煤礦復工復產驗收關,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和隱患未徹底整改的煤礦,絕不能批準復工復產;緊盯審核需整頓的煤礦,所有整頓煤礦必須制定整頓方案,報陽泉市煤炭局備案,并對其盯死盯牢,嚴禁借整頓之名行生產之實;加大對未復工復產煤礦的監管力度,發現存在未經批準而擅自生產或建設行為的,對煤礦處以200萬元的罰款。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