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日前,由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常務副理事長、中國煤礦作家協會副主席、煤炭工業文獻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煤炭史志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曉煜撰寫的《中國煤礦安全史話》由中國礦業大學出版社出版。書中收錄了作者從1975年至2011年8月所寫的煤礦安全歷史文章141篇,涉及中國歷代煤礦生產事故、近現代煤礦安全狀況、煤礦安全生產活動和經驗等,為煤礦安全生產提供了一些歷史經驗、教訓與啟示。“以史為鑒就是更好地在現實中前行”,即日起,本報開辟《煤礦安全史話》欄目,選登書中的部分文章和煤礦安全歷史類的來稿,以饗廣大讀者。
我國史上最早的煤礦坍塌事故
●吳曉煜
我國在漢代就有關于煤礦事故的記載。在西漢文帝時期,河南宜陽就曾發生過一起煤礦坍塌事故。這次事故還與竇皇后的弟弟竇廣國有關,在事故中只有他幸免于難。
此事見于司馬遷的《史記·外戚世家》。書中是這樣記載的:
“竇皇后兄竇長君,弟曰竇廣國,字少君。少君年四五歲時,家貧,為人所略賣,其家不知其處。傳十余家,至宜陽,為其主人作炭,暮臥岸下百馀(余)人,岸崩,盡壓殺臥者,少君獨得脫,不死。自卜數日當為侯,從其家之長安。聞竇皇后新立,家在觀津,姓竇氏……上書自陳。竇皇后言之於文帝,召見,問之,具言其故,果是。”
在《論衡·吉驗篇》《論衡·刺孟篇》和《漢書·外戚傳》中也有類似的記載。
這段記載的關鍵是“入山作炭”。據專家研究考證,這里的“炭”就是煤,“入山作炭”就是進山采煤,“岸”是炭字之誤。“岸崩”即炭崩,也就是煤洞坍塌事故。對這種結論,還有不同的看法,因為“炭”也可以解釋為木炭,而且在《史記·外戚世家》和《漢書·外戚傳》有關這次事故的記載中,講的是“臥岸下”和“岸崩”。因此,有些人認為“作炭”是燒木炭,一百多人不是死于煤洞坍塌事故,而是死于山崖(岸)崩塌或木炭窯崩塌。
筆者根據多種材料分析,并曾親自到河南宜陽地區進行實地調查,確認這里講的就是因采煤而發生的一次事故。
第一,“炭”與“岸”兩個字形、音相近,“岸”即“炭”字之誤的可能性非常大。若“岸”字不誤,在岸(巖石)下露宿的人會越來越冷,竇廣國等人也是不會睡在這種地方的。另外,把炭解釋為木炭也不正確,因為木炭不可能崩塌,更不會一次崩塌壓死百余人。
第二,河南宜陽地區煤炭蘊藏較為豐富,出露有石炭二疊紀含煤地層,含煤20余層,因而當地素有“煤豬”之稱,而且煤層出露較為明顯,不少地方埋藏較淺,適宜小煤窯開采。新中國成立前,那里的小煤窯千百成群。前幾年還能看到宜陽山巒的懷抱中,煤窯處處,井架林立,運煤車來來往往,確實給人以“入山作炭”的感覺。在漢代的生產條件下,當地不僅有豐富的煤炭可采,而且開洞挖煤是完全辦得到的。
第三,舊社會煤礦工人在煤洞中過夜是比較普遍的現象。在河南宜陽地區,直到新中國成立前依然如此。那時候,那里的煤礦工人被蔑稱為“黑狗子”,夜間常常睡在窯中,有的甚至十幾天不出煤井。這種低下的社會地位,與淪為奴仆的竇廣國的處境是相符的。
其實,自明清以來,不少學者都確認“入山作炭”就是指生產煤炭。比如,明末清初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卷三十二中,就認為是“石炭”(煤)。
這次煤炭坍塌事故發生在漢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前后,是目前我國文獻中關于煤礦事故的最早記載。這也充分說明,我國煤礦工人的社會地位一開始就十分低下,其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證。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