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將逐步實行階梯式收費制,廣東擬規定在物價部門制定階梯式收費標準前,應當開聽證會征求民意。《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辦法(草案)》修改稿昨日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審議。
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節約和合理使用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對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逐步實行階梯式收費等制度。
為確保階梯式收費公正公平,草案修改稿的第二十六條擬增加規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階梯式收費標準應當采取聽證會、論證會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