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核電項目審批停滯一年多后,“核電重啟”爭議于最近再次發酵。爭論的內容涉及安全性、裝機規模、技術路線、廠址選擇等,核心的問題是:中國要不要重新啟動尚在籌建中的內陸核電站的審批程序?
截至2011年底,中國核電機組已建15臺、在建26臺(兩者累計裝機達4141萬千瓦),擬建機組21臺(累計裝機2272萬千瓦)。由于現有核電機組已把沿海地區基本布滿,擬建的核電機組全部選址在江西、湖南、廣西、四川、河南等人口稠密的內陸地區。
就在中國核電建設一路高歌猛進的時候,一場重大核災難襲擊了日本,震驚了世界,也中斷了中國所有擬建核電機組的審批。經過一年多的低谷和徘徊,世界核電發展再次站在十字路口上。
德國、瑞士、意大利政府明確表示,中止核電項目審批并逐步淘汰核電。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決定暫緩原定的核電建設計劃。日本在今年5 月斷然停止了所有核電站的運行。中國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也在最近表示,要逐步關閉臺灣的核電站。
中國正醞釀出臺新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而被視為“核電重啟風向標”的2020 年核電裝機目標將做何調整,一直是各方熱議的焦點。核電業界推測是7000 萬-8000 萬千瓦,中國工程院建議是6000 萬-7000 萬千瓦。這些數字的公布,使沉寂一年的中國核電再起爭議。和目前已建、在建機組的裝機容量相比,不論2020 年目標是6000 萬還是8000 萬千瓦,核電重啟都意味著“中國將要在內陸大規模上馬核電站”。
值得關注的是,這場關于“內陸核電”的爭議,不僅僅是發生在“挺核”的核電集團和“恐核”的社會民眾、環保團體之間,在科學界和工程界內部,也存在著相當嚴重的分歧。
在中央決策層提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要“穩中求進”的總方針下,如何看待當前中國核電重啟的爭議,如何使中國核電穩步、健康地發展,亟須審慎地思考和回答。
關于核電的幾個重大爭議
當日本再次發生重大核事故后,在現階段的技術水平下,對核能該如何認識,如何定位,是我們重新制定核電發展規劃,特別是發展內陸核電之前不容含糊的問題。
核電是否“已經是安全、可靠”的能源?
當前,有一些人士認為:全球30 個國家已有441 座核電站在運行,到目前已有1.4 萬堆年的核電運行經驗。實踐證明,核能是“可駕馭和可控制的”,核事故是“可分析和可認識的”,核電站是“可以做到安全”的,而且“中國15 臺核電機組在近20 年時間里保持著良好記錄,證明是安全和可靠的”。
但是,核能在現階段之于人類,“可以做到安全”不等于“已經做到安全”,“可分析、可認識”不等于“已分析、已認識”,“可駕馭、可控制”更不等于“已駕馭、已控制”。
與美日俄相比,中國核電發展經驗尚少,已經投運的15 臺機組,全部運行記錄尚不足100 堆年,還不到全世界運行堆年的1%。如果就此斷言“中國核電是安全、可靠的”,還為時過早。
核電能否被歸類為“清潔的能源”?
很多人一直把核電歸類為“清潔的能源”,并且是“當前惟一可以大規模替代化石燃料的清潔能源”。日本核事故再次發生,使這種觀點遭到了全世界民眾的質疑,拒絕核能的呼聲日益高漲。
事實表明,核能破壞人類生存的“持久性殺傷力”是任何化石能源所無法企及的。即使核電站不出任何事故,核廢料處理目前仍然是困擾世界各國的難題。一旦發生戰爭,即使停止發電,核電站所積累的大量核廢料,仍然是恐怖分子極好的攻擊目標。全世界441 座核電站已經積累了幾十萬噸高放射性核廢料,其致命的放射性污染可持續達10 萬甚至百萬年以上,科學界至今未能找到處理這一污染源的有效方法。美國、日本、德國等核電大國曾先后提出將核廢料儲存到中國沙漠地區,后又轉向蒙古,均遭到拒絕。
一個成熟的清潔能源技術,不僅要看它能產生多少能源,還要看它產生多少危害人類的廢棄物,以及人類將花費多大代價來處理這些廢棄物。用這個標準審視,現階段的核電不僅不是清潔能源,反而是最難對付的污染源。
第三代核電技術是否比第二代安全、可靠?
第三代核電技術AP1000 是美國西屋公司開發的非能動水壓泵。所謂非能動,指在發生緊急事故時,可以在72 小時內不必像福島核電站那樣需要外部應急電源,而是靠重力、勢能和蒸發等自然現象,驅動冷卻水冷卻反應堆和安全殼來散熱。因此,很多人認為AP1000 的安全性顯著優于第二代核電技術。
判斷核電是否安全的標準,最重要的是實踐。正如國內外很多核電專家的共識:“核電的安全性完全依靠經驗,除非有若干堆年經驗的證實,否則技術先進性并不能代表更可靠和更安全”,“核電技術創新風險很大,必須從若干實驗試點開始,經過若干年時間證明之后才能推廣”。
盡管AP1000 有很多新的設計理念,但“零堆年運行經驗”卻是它備受質疑的關鍵所在。目前,全世界僅有的四座AP1000 核反應堆正在中國建造。而發明者美國,雖然核管會最近剛剛批準二至四座AP1000型核反應堆(注:因爭議激烈,國會還未最后批準),但包括核管會主席格里高利?捷茲克在內的很多核電專家,仍然在質疑AP1000的安全性和成熟度,認為“必須存在某種形式的法律承諾,確保AP1000核反應堆投入運營前,完成福島核事故評估并提出加強方案,以確認新建反應堆能否經受住地震和洪水等自然災害。”
第三代核電技術在安全性、先進性、經濟性上是否優于當前普遍采用的第二代核電技術,還有待工程實踐來回答。
中國是否適合發展內陸核電站?
主張發展內陸核電的專家,所持理由有兩個:一是在技術上內陸核電站和沿海核電站沒什么不同,二是美國、法國和德國均建設了很多內陸核電站。然而,仔細研究中國與歐美在地質、水文等自然條件上的差異,及時跟蹤歐美國家基于內陸核電多年實踐后的最新認識,會發現中國發展內陸核電存在巨大風險。
首先,歐洲和美國歷史上很少出現大型災害(除龍卷風外),而中國是三大板塊交匯地,地質研究和歷史記載均表明,中國是世界上地震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一般人熟知中國以占世界7%的國土養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但很少人知道,我們以占世界7%的國土承受了全球33%的大陸強震,是世界上大陸強震最多的國家(據中國地震局地質研究所數據)。日本核事故發生后,國內外核電專家都認同“日本的地質條件并不適合建設核電站”,同樣道理,在地震頻發的中國內陸地區,核電站也將是同樣的危險。
其次,與歐洲和美國相比,中國嚴重缺水。中國人均淡水擁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近些年,旱情范圍和程度愈發加大。在內陸建設核電站,必須“萬無一失”“絕對可靠”地保證源源不斷的冷卻水供應(數量至少為火力發電站的6 倍)。即便停止運行,核能熱量仍然在釋放,仍要不斷注入冷卻水。一旦斷水,就可能發生福島那樣的重大核事故,且放射性污染物只能排向附近的江河湖泊,關系著幾億人生命安全的水源。在缺水地區,第三代核技術并不比當前依靠電源驅動的第二代核技術更安全。
再者,歐美內陸核電站已經面臨水資源困境,難以持續發展。
作者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