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謀求發展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背景下,大壩與水電發展迎來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發展機遇,水電建設將掀開新的一頁,迎來新的春天。但是現在建設一座大壩和水電站已經不僅僅是一件單純的技術和學術問題,我們必須以可持續方式加速儲水設施建設、盡可能將各種因開發所造成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水電發展思路需要進行四個轉變。”中國大壩協會副理事長、國際大壩委員會榮譽主席賈金生日前在2012學術年會上做了上述表示。
在賈金生看來,我國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已有明確的表述,就是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并制定相應的國內統計、監測、考核辦法,決定通過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等行動,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這必將對2020年以前的水電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產生深刻的、積極的影響。水電作為技術最成熟、供應最穩定的可再生清潔能源,在全球能源供應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謀求發展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背景下,大壩與水電發展迎來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發展機遇,水電建設將掀開新的一頁,迎來新的春天。
“這要求我們在發展思路上需要四個轉變。首先是認識上需要從強調改造、利用自然轉變到既強調改造、利用,又強調保護和適應自然;決策上需要從重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轉變到既重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又重視社會可接受、環境友好的發展要求。通過發展規劃的制定和調整,實現科學決策和科學發展;運行管理上需要從重視工程安全、實現傳統功能轉變到既重視工程安全、傳統功能實現,又重視生態調度、生態補償和生態安全;效益共享上需要從重視國家利益、集體利益轉變到既重視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又重視受影響人利益和生態補償的發展要求,統籌兼顧,實現和諧發展和可持續發展。”賈金生說。
面對新的形勢,特別是針對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影響與后果,賈金生認為在行動中還需要采取實質性的舉措制定適應性對策和行動方案,要針對氣候變化對涉水事務可能產生的影響及其后果開展前瞻性研究,為制定長遠規劃提供科學依據。并從宏觀戰略高度梳理應對氣候變化的水電開發與水庫大壩管理國際經驗,探討我國水庫大壩應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管理模式,提出應對氣候變化的水電運行與大壩水庫管理指導思想,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儲水設施管理的適應性對策。同時基于投入與減災成效的比較,探討未來長期不同投入和應對方案下的差別,論證應對氣候變化的合理的財政投入政策。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