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對一批違法違規生產、建設等七類煤礦企業名單予以公告的通知中,涉及內蒙古26處因違反煤礦建設項目審批程序、擅自施工和違法違規組織生產而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和17處被處罰的煤礦。記者近日了解到,自治區煤炭工業局根據通知提出了相應整頓處罰措施。
對于內蒙古26處因違反煤礦建設項目審批程序、擅自施工和違法違規組織生產而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由煤礦所在盟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掛牌督辦,逐礦明確責任人,由責任人負責監督煤礦企業落實各項整改責任。名單所列違規企業整改期間一律不得組織建設和生產,一經發現嚴厲查處。由于未明確責任人或責任人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發生事故的煤炭企業,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整改期滿后經驗收仍不合格或不符合相關要求的煤礦,要依法予以關閉。同時,17處被處罰的煤礦由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及其監察分局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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