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于報送重大瓦斯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通知
煤安監司辦〔2012〕33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9月4日召開的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專題視頻會對進一步做好煤礦瓦斯綜合防治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開展重大瓦斯隱患“四個重點排查”。為了全面掌握各地重大瓦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現就報送煤礦重大瓦斯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送重點內容
(一)礦井通風系統排查情況。是否存在巷道嚴重失修、安全出口不暢通、通風阻力大、風量不足、通風機工況不合理等問題;是否按規定實現分區通風;是否違規采用局部通風機輔助供風;專用排瓦斯巷設置是否符合規定;采掘工作面風量、風速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聯通風;掘進工作面是否按照規定實現“三專兩閉鎖”。
(二)礦井開采布局排查情況。礦井采掘工作面數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違規“剃頭下山開采”;是否違規采用巷道式、高落式、倉儲式、單體液壓支柱放頂煤等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藝;采煤工作面是否違規采用木支護、摩擦支柱支護;是否按規定繪制規范、真實的采掘工程平面圖。
(三)瓦斯抽采治理排查情況。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是否按規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統;建立的瓦斯抽采系統是否真正投入運行;是否按規定建立專業瓦斯抽采機構并配備足夠數量的工程技術人員;是否建立瓦斯抽采達標自評估工作體系;抽采瓦斯效果是否達到規定要求的指標;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是否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
(四)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排查情況。是否按規定建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是否正常運行;是否按規定設置傳感器;甲烷傳感器等是否按規定進行調試、校正;是否實現安全監控系統區域聯網;是否按規定配備瓦斯檢查員并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是否建立瓦斯超限比照事故追查分析和緊急撤人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一)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會同同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管檢查和煤礦企業全面自查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分析轄區所有煤礦重大瓦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并填報附件1~附件5。
(二)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對重大瓦斯隱患排查治理執法情況進行總結并填報附表6。
(三)請將總結報告和填好的相關表格于11月30日前連同電子版一并上報國家煤礦安監局。
聯系人:牛軍;
聯系電話:010-64463225,010-64464414(帶傳真);
電子信箱:niuj@chinasafety.gov.cn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2年10月19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