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24日發布的《中國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書說,中國積極推進能源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凡是列入國家能源規劃的項目,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間資本開放。
白皮書明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資源勘探開發、石油和天然氣管網建設、電力建設,鼓勵民間資本發展煤炭加工轉化和煉油產業,繼續支持民間資本全面進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加強和規范煤炭勘探開發權管理,逐步取消重點合同煤和市場煤價格雙軌制,完善煤炭與煤層氣協調發展機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穩步開展輸配分開試點。積極推進電價改革,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價格機制。理順煤電價格關系。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額交易等制度。成功實施成品油價稅費聯動改革,運用稅收手段合理引導能源消費。不斷完善理順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完善能源市場體系,發展現貨、長期合約、期貨等交易形式。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