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據新華社消息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再次討論并通過《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
會議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核電建設作出部署:(一)穩妥恢復正常建設。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穩步有序推進。(二)科學布局項目。“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三)提高準入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
會議強調,安全是核電的生命線。發展核電,必須按照確保環境安全、公眾健康和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實到核電規劃、建設、運行、退役全過程及所有相關產業。要用最先進的成熟技術,持續開展在役在建核電機組安全改造,不斷提升我國既有核電機組安全性能。全面加強核電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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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