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等,并對“十二五”時期核電建設作出部署: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并提高安全要求。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再次討論并通過《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
會議討論通過的《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要加快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強化節能優先戰略,全面提高能源開發轉化和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
會議討論通過《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會議指出,去年3月以來,在對運行、在建核電機組進行綜合安全檢查的基礎上,國務院兩次討論這兩個規劃,對待核電安全和發展是十分嚴肅和慎重的。
會議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核電建設作出部署:(一)穩妥恢復正常建設。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穩步有序推進。(二)科學布局項目。“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三)提高準入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
會議強調,安全是核電的生命線。發展核電,必須按照確保環境安全、公眾健康和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實到核電規劃、建設、運行、退役全過程及所有相關產業。要用最先進的成熟技術,持續開展在役在建核電機組安全改造,不斷提升我國既有核電機組安全性能。全面加強核電安全管理。加大核電安全技術裝備研發力度,加快建設核電安全標準法規體系,提高核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能力。強化核電安全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積極開展國際合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