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國務院發布《中國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書,其中提出要“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同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討論并通過《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明確穩妥恢復核電建設,“十二五”時期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業內人士認為,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帶來的寒意開始慢慢褪去,中國的核電行業正在逐漸回暖。但是,重啟核電項目應健全和優化核電安全管理機制,從嚴設置準入門檻,穩步推進核電發展。
中國核電在審慎中前行
福島核電站事故后,世界各國對于核電的態度頓時轉為謹慎,我國當即全面審查在建核電站,同時暫停審批核電項目。
此次公布的能源政策白皮書表示,“檢查結果表明,中國核電安全是有保障的,在運核電機組20年來從未發生過2級及以上核安全事件(事故),主要運行參數好于世界平均值,部分指標進入國際先進行列或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經過一年多的沉寂,中國的核電事業將在審慎中前行。對此上海核電辦公室副主任劉偉瑞認為,目前我國強調大力推進清潔高效能源,火力發電的份額會不斷壓縮,如果不發展核電,其他新能源可能很難替補上來。
他向記者算了一筆賬,從出力時間上看,目前太陽能一年在2000小時左右,部分地區更低;風電大約在2000小時左右;水電在3000小時左右;而核電可以達到7000小時。安裝一臺功率相同的發電機組,核電的發電效率無疑高于其他新能源。
從成本上看,現在核電每千瓦時的平均成本在0.4元左右。業內人士表示,如果考慮到規模效應帶來的成本攤薄,核電與火電相比也有一定的競爭力。如果從相關的社會成本來看,以一座百萬千瓦的發電機組為例,火力發電一年需要消耗300萬噸煤,而核電一年僅燃燒40噸核燃料。
“安全是核電的生命線”
“安全是核電的生命線。”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發展核電,必須按照確保環境安全、公眾健康和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實到核電規劃、建設、運行、退役全過程及所有相關產業。”
很多人之所以反對使用核電,正是出于對核電安全性的擔憂。從1979年的美國三里島核電站泄漏危機,到1986年蘇聯切爾諾貝利事故,再到2011年的福島核電站事故,核電的發展史充滿了人們的質疑和擔憂。
反觀一些核事故,相對于不可控的外力,主觀因素的成分也很高。2012年7月日本國會對福島核電站事故的定性為“人禍”而非“天災”,而10月份公布的東京電力對事故的總結為“針對核能災害的準備輕率,欠缺實踐性的考量”,并認為政府的介入“助長了無效的混亂”。
此次國務院對核電建設作出的部署明確,要提高核電準入門檻。要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要用最先進的成熟技術,持續開展在役在建核電機組安全改造,不斷提升我國既有核電機組安全性能。
劉偉瑞表示:“為了保證核電安全,我國首先在政策上嚴格要求;其次在不斷加強人員的安全觀念;第三在技術上不斷升級,提升安全余量;第四在不斷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遵守國際原子能機構和國家相關法規的要求。我國發展核電是非常慎重的。”
構建合理電力結構 多種能源并行
據華東電網發展規劃部高級工程師楊宗麟介紹,目前我國的電源結構仍以煤電為主。以華東地區為例,總發電裝機容量中煤電占比達71.8%。在沿海能源短缺、環境容量有限的地方,更應積極加大水電、核電、天然氣及可再生新能源的發電比例,減少煤電對大氣的二氧化碳排放。
楊宗麟認為,核電總體是安全的,目前華東電網核電裝機容量有640萬千瓦,其中最早投入運行的核電機組至今已運轉20多年,并沒有發生安全事故。
數據顯示,我國2015年運行核電裝機容量將達到4000萬千瓦。盡管如此,核電在我國發電總量中的比重仍然較低。目前核電在我國發電總量中的比重為1.8%左右,而世界平均水平為14%左右。
劉偉瑞表示,電力結構最好多頭并進,不能過分依賴某一種能源,畢竟每種發電方式各有利弊,因此,應在多種能源的合理均衡中實現利益最大化。
盡管我國核電項目在解禁,但并不意味著會無限發展。根據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部署,“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這就意味著,重啟核電項目要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穩步有序推進。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