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通過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明確,“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這讓原本計劃在2010年開工的三大內陸核電項目不得不接受繼續等待的命運。
在未來的三年里,湖南桃花江核電項目、湖北咸寧核電項目和江西彭澤核電項目所需要做的工作已經與建設關系不大。一個內陸核電項目的總經理表示,“十二五”期間該項目的工作重心將轉移到內陸核電的科研、電站設計的修改和廠址維護等上,而這些工作所需要的投資也并不多。
截至2011年年底,湖南桃花江核電項目前期工作投入約38億元、湖北咸寧核電項目完成投資約34億元,江西彭澤核電項目到今年5月也已完成投資34億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