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煤礦連續發生3起較大以上事故,造成了生命財產的損失。為深刻吸取這3起煤礦事故教訓,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今日發出《事故警示通報》,要求企業嚴格執行負責人帶班下井制度,加強現場管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這3起事故分別是,2012年4月12日,山西襄垣七一善福煤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2012年7月26日,陽泉盂縣玉泉煤業公司井下發生一起瓦斯爆燃事故,造成9人死亡、28人受傷;2012年8月1日,臨汾洪洞縣陸合集團基安達煤業公司井下發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8人死亡。
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要求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地要嚴厲打擊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的礦井,停產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礦井、違反建設項目審批程序進行建設的礦井。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