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精神,水利部組織編制了《西部大開發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業以辦規計[2012]474號文印發。《規劃》提出了“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時期西部地區水利發展的目標任務,是指導今后五年西部地區水利改革發展的重要依據。
《規劃》確定西部地區水利發展主要目標為:到2015年,大江大河重點河段達到規劃防洪標準,重點中小河流和山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防災減災能力顯著提高,完成現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加快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山洪災害防治區縣級及以下基層監測預警系統和群測群防體系基本建立;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大力推進大型和重點中型灌區骨干工程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任務,加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凈增農田有效灌溉面積1700萬畝,新增農村水電裝機容量900萬千瓦。建立健全水資源配置體系,基本形成支撐西部可持續發展的城鄉供水安全保障體系,新增供水能力160億立方米左右。水資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護體系基本建立,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000萬畝;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15萬平方公里,生態環境脆弱地區及重點河湖的生態環境用水狀況初步改善;水利工程良性運行與管護機制基本形成,基層水利管理與服務體系初步建立,水利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規劃》確定西部地區水利發展布局為:西北地區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加快建設重點區域引調水工程,提高重要經濟區和重點城市的供水保障能力;加大黃土高原等地區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加強坡耕地綜合整治力度;繼續做好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等生態脆弱河流的修復治理,加強“三江源”等重點區域水源涵養和綜合治理力度;西南地區加強重點水源工程和抗旱應急備用水源工程建設,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災害防治,全面提高城鄉供水安全保障和防御旱災的能力;加強石漠化的防治和崩崗治理,加大滇池等高原湖泊及江河上游地區生態保護與修復治理力度,改善和保護生態環境。
《規劃》確定西部地區水利重點建設主要任務為:一是大力提高區域水資源調蓄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進重點水源工程和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及引調水工程建設,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推廣高效節水生活生產措施,加強水資源保護。二是突出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強糧食生產核心區和后備產區的新灌區建設,推進重點地區大型灌區和排澇泵站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增加農田有效灌溉面積,強化農業節水,積極發展牧區水利,提高草原載畜能力。三是著力加強防洪薄弱環節建設。繼續推進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強化山洪地質災害防御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四是加快水土保持和水生態環境修復。實施生態脆弱河湖的生態修復與綜合治理,進一步擴大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試點,加大重點地區水土保持生態建設與修復力度。
“十二五”時期,西部地區水利建設任務重、規劃投資強度大,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落實政策措施,加強協調配合,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