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四川省安監局獲悉,省安監局出臺了《關于加強今冬明春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汲取近期煤礦事故教訓,把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擺到更突出的位置抓好,凡是存在15種情況中任意一種的煤礦一律不得復產復工。
這15種情況包括不符合《四川省小煤礦安全生產基本要求》的礦井;凡存在采、掘工作面承包管理的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未達到規定要求的生產礦井;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未達標的生產礦井;應進行瓦斯抽采而未抽采或抽采不達標礦井;未進行礦圖實測、礦圖與井下不符的;未執行交換圖制度的;生產礦井未達到至少應配備2名全日制中專以上、煤礦相關主體專業(采礦、通風安全、機電等)的技術人員,資源整合和技改礦井未達到至少配備1名技術人員要求的礦井;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設備和工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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