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礦關閉整合重組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產業結構得到了進一步優化
全省煤礦數量進一步大幅減少。2011年關閉小煤礦130個,淘汰落后產能660萬噸/年,完成了國家下達的任務。今年計劃再關閉30個小煤礦,淘汰落后產能194萬噸/年,保留煤礦的單井產能全部達到15萬噸/年以上。計劃近期將全省煤礦企業減少到20家。
(二)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
今年1-9月,全省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為0.185,較2008年的0.985下降了0.8。現有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均達到省三級以上,其中達到國家級質量標準化的礦井占1/3。
二、煤礦關閉整合重組工作的主要經驗
(一)及時下發文件,全面部署煤礦關閉重組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1年4月下發了《關于加大小煤礦關閉力度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決定》(冀政〔2011〕45號),對“十二五”煤礦關閉重組工作做出規劃,進行部署,明確提出了“關小建大、重組一批、關閉一批”的整體思路和目標,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層層抓落實,全力推進小煤礦整合重組工作
一是省主要領導重點部署。省委書記、省長多次致信各產煤市市委書記、市長,要求全力做好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二是主管副省長親自抓。多次組織召開全省煤礦“打非治違”工作調度會,并組織對關閉礦井進行突擊檢查。三是加強領導。成立煤礦關閉整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省長任組長,常務副省長、分管省長任副組長,省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四是把煤礦整頓關閉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產煤市(縣)領導親自研究部署、督導落實,并親自做有關礦主的思想工作。五是嚴格整合重組準入標準。整合重組方案必須由省安監局、國資委和煤管局共同與相關煤礦企業進行逐礦協調,由市級政府審查并報省政府批準后,才能組織實施。六是嚴格審批整合技改方案,嚴格整合改造礦井的竣工驗收。
(三)集中行動,營造強大輿論氛圍和聲勢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署,2011年7月19日,省安委辦在《河北日報》公告了130個關閉煤礦名單。7月27日省政府舉行“全省小煤礦關閉啟動儀式”,組織對公告關閉的煤礦進行了毀閉;同時,下發了《關于迅速將已公告關閉小煤礦關閉到位的通知》,要求必須按照“六條標準”關閉到位。
2012年,省委省政府進一步把小煤礦關閉整合重組工作作為工作重點。5月15日,河北省安委辦下發了《關于切實加強停產待整合煤礦安全監管的緊急通知》(冀安委辦傳〔2012〕16號),強化監管措施,確保停產到位。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煤礦整合關閉確保按期完成既定目標的通知》(冀政辦傳〔2012〕54號),督促各地加快工作進度。5月21日,省政府召開煤礦關閉重組工作專題會議,部署全省煤礦關閉重組工作調度跟蹤,要求各產煤市政府和兼并主體企業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細化工作時間表,確保按期完成省政府既定的目標任務。
(四)資金支持,確保關閉重組到位
2011年以來,省政府從省長預備金中拿出1億元,市、縣財政和開灤集團、冀中能源集團等兼并主體企業籌集資金4億元,專項用于關閉煤礦的獎勵和補償。省財政廳聯合省直有關單位下發了《關于做好2011年關閉小煤礦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冀財企〔2011〕66號),對關閉礦井按每萬噸生產能力30萬元的標準予以經濟補償(其中直管縣的由省、縣兩級財政各負擔1/2,非直管縣的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各負擔1/3)。各產煤市結合本地實際,分別采取了再給予每個關閉礦井50—150萬元不等的獎勵政策。
2012年,省財政擠出7800萬元,對省屬大型企業集團按省政府批復的整合方案每接管1個小煤礦獎勵30萬元實施獎勵。同時,對按期完成任務的市級政府部門獎勵50萬元。省財政廳等部門還制定了《關于采礦權價款返還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閉煤礦企業轉產的系列扶持政策,有力地促進了煤礦關閉重組工作。
(五)嚴格監管,確保重組企業管控到位
要求兼并主體對被兼并重組煤礦的安全、生產、技術和經營進行實質管控,明確自接管之日起,兼并主體承擔被兼并煤礦的安全生產責任。因兼并主體原因未按期完成接管任務的,企業要向省政府書面報告;因被兼并煤礦原因未按期完成接管任務的設區市政府要將涉及煤礦列入關閉范圍。目前,全省150處被兼并小煤礦已經全部由兼并主體實質管控,且基本保持了礦區的社會穩定。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