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特殊和稀缺煤類,焦煤等稀缺性煤種仿效2006年稀土保護性開采舉措。
12月20日國家發改委正式下發《特殊和稀缺煤類開發利用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發改委表示,今后我國將通過采取生產總量控制,中方股權控制,規定較高回采率和限制利用范圍等手段保護性開發“國寶”級煤種。該《規定》將于2013年1月9日起實施。
特殊和稀缺煤類,是指具有某種煤質特征、特殊性能和重要經濟價值,資源儲量相對較少的煤炭種類,包括肥煤、焦煤、瘦煤和無煙煤等。在我國煉焦煤儲量在整個煤炭儲量中的占比只有25%,而主焦煤、肥煤等優質煉焦煤只占到煉焦煤儲量的24%。這些主要用于鋼鐵和有色冶煉的優質煉焦煤、用于化工產品的優質無煙煤等煤種因其資源的稀缺性以及用途的重要性,被稱之為“國寶”煤種。
“現在我國煉焦煤等多是從澳大利亞、外蒙古進口。”中央財經大學煤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表示。
在國家高速發展的大環境下,國內基礎設施建設和鋼材等原材料需求迅速增長,稀缺煤種咋面臨缺口越來越大的同時,卻還繼續以粗放無序的模式開采,稀缺資源被大量浪費。據統計,2011年全國煉焦煤供需缺口5600萬噸,預計到將擴大至1億噸。無煙煤也面臨著同樣的困境,山西、河南、寧夏等優質無煙煤產區的供需缺口一直很大。
“國寶”資源國寶級別開發
稀缺性“煤種”保護性開發問題亟待解決。《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控制總量,規定提出特殊煤類產量根據各省市地區具體供需關系靈活安排。新建大中型特殊和稀缺煤類煤礦投產后10年內,原則上不得通過改擴建、技術改造(產業升級)、資源整合(兼并重組)和生產能力核定等方式提高生產能力。
保證高回采率,規定要求薄煤層回采率不低于88%,中厚煤層不低于83%,厚煤層不低于78%;未達到規定回采率的,由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達不到規定回采率的,吊銷其煤炭生產許可證。特殊和稀缺煤類有限采用露天開采,礦區的均衡生產服務年限和設計年限不得低于礦區規范規定的1.2倍。
提高利用率,國家鼓勵開展選煤技術研發,提高精煤產率,特殊和稀缺煤類應當全部洗選。國家將限制特殊和稀缺煤類作為燃料直接利用,經洗選加工的優質特殊和稀缺煤類應當優先用于冶金、化工、材料等行業。
推進采礦技術更新,國家鼓勵開展極薄煤層、薄煤層、厚煤層等開采技術研究,鼓勵生產企業采用無煤柱、充填等開采技術,提高資源回采率。除此之外,規定提出特殊和稀缺煤類礦區的資源開發必須由中方控股。
同時,關于焦煤保護性關稅配套政策也依舊沒有松動,2013年中國出口商品稅率表中煉焦煤的出口關稅依然是10%未有任何變化.
政策利好有限
中煤遠大咨詢中心分析師張志斌認為,目前煉焦煤、無煙煤等市場情況已有好轉《規定》出臺后,相關產品漲價是必然的,中長期看對產業發展也將得到一定支撐,大型煉焦公司將得到實質利好。但結合市場具體情況,《特殊和稀缺煤類開發利用管理暫行規定》的發布并不完全意味著稀缺煤種市場的前景企穩走高。業內人士認為,盡管政策發布利好稀缺煤集中開發,供需關系收緊,但受目前煤炭行業供需形勢總體寬松,鋼鐵需求增長緩慢等因素影響,短期支持稀缺煤類價格大幅上漲因素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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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