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核、中廣核、中電投之后,借道高溫氣冷堆示范項目,華能正向中國第四張核電牌照逼近。
沒有剪彩典禮,沒有領導致辭,2012年12月21日,列入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的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下稱華能)山東石島灣高溫氣冷堆核電示范工程低調開工。
這是日本福島核事故后,中國大陸開工建設的第三臺核電機組。一個月前,廣東陽江四號核電機組和福建福清四號核電機組亦低調開工。
迫于輿論等壓力,低調已經成為核電業內的共識,即便國家重大科技專項亦不例外。
但是,石島灣開工對中國核電界意義重大:這是中國核電解禁后第一個開工的新建項目(陽江和福清均屬二期工程);作為中國巨資投入的16個重大科技專項之一,該項目也是全球首臺開工建設的具有“四代特征”的核電機組;它也使得以火電為主業的華能首次成為核電項目的業主。
“為調整電源結構應積極推動核電發展。華能當前的任務是將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踏踏實實做好,再爭取其他突破。”華能核電開發公司原總經理王迎蘇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
“四代核電”特征
此前有報道稱,高溫氣冷堆為第四代核電技術,但王迎蘇和清華核能與新能源技術研究院(下稱清華核研院)院長張作義均認為這種表述不準確。
2000年5月,由美國能源部發起、美國阿貢國家實驗室組織全世界約100名專家進行研討,提出了對下一代核電站(即四代核電站)的14項基本要求。
主要內容可以歸納為四個方面:能夠解決核能經濟性、安全性、廢物處理和防止核擴散。
王迎蘇表示,目前石島灣正在建設的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在安全性上符合四代核電的要求,因此可稱具備四代核電特征。
2012年7月,在位于北京昌平的清華核研院,張作義曾向媒體詳細介紹了四代核電的技術特點:高溫氣冷堆采用耐高溫的陶瓷型包覆顆粒燃料元件,將鈾燃料包裹在陶瓷中,同時使用氦氣作為冷卻介質,實現了固有安全的特點。
這種堆型由于堆芯功率密度低、熱容大、允許溫升裕度大,即使在冷卻劑全部流失的極端事故情況下,堆芯余熱也可依靠自然對流、熱傳導和輻射傳出。“不會出現像福島一樣堆芯過熱、放射性物質釋放到環境的嚴重后果,因為裂變產物都被包在陶瓷顆粒中了。”
王迎蘇則表示,高溫氣冷堆因為單機功率較小,且采用模塊化施工方案,較為靈活,這也是高溫氣冷堆的一大特點。“尤其可以滿足發展智能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要求。”
國際上參展時,華能的高溫氣冷堆曾引起多方興趣,“新加坡方面一直在跟蹤進展,示范工程一旦建成投產,影響會很大”。
高溫氣冷堆建成投產后,將形成中國核電核心技術、標準、專利在內的自主知識產權體系。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實現核電技術出口,正是中國核電業界奮斗30年的夢想。
但王迎蘇同時表示,高溫氣冷堆在技術上并未解決“乏燃料”的后處理問題,在經濟性也有待驗證,因此不能夠被稱作四代核電。
中核集團的另一項尖端技術,則屬于有普遍業界共識的四代核電。2010年7月,中核麾下的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自主研發的中國實驗快堆(CEFR)達到首次臨界。
鈾原子中,鈾235占不到1%,鈾238占到99%。以往,核燃料只使用鈾235,鈾238被當成“煤矸石”般的廢料。而快堆是以钚239為燃料,其裂變放熱時釋放的快中子擊中鈾238后,又變成钚239,如此鏈式循環,使鈾的利用率提高到60%-70%,從而達到核燃料的循環增殖。
快堆技術,不僅解決了核電站的安全問題,還給出了核燃料的后處理方案。但該技術尚未走出實驗室,相較而言,高溫氣冷堆更具現實意義。
據介紹,石島灣項目總投資近40億元,裝機容量為20萬千瓦,單位千瓦的造價約為2萬元。
目前,國內“二代加”壓水堆造價約為1.2萬元/千瓦,三代AP1000首臺機組三門一號為1.5萬元至1.6萬元/千瓦。
張作義表示,高溫氣冷堆的核電站系統與壓水堆相比較為簡單,一旦實現批量化生產,將在總造價上具有競爭力。
高溫氣冷堆的核心部件,是陶瓷型包覆顆粒燃料元件。清華大學對該技術擁有知識產權,完全實現自給,保證國內的批量化生產。”其他核島和常規島等設備,均由國內三大動力集團生產。
一波三折石島灣
按照華能方面最初的設想,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將于2013年底并網發電,但直至2012年底,石島灣才澆下第一罐混凝土。
這期間,發生在山東海陽和日本福島的兩次性質和影響完全不同的安全事故,拖累了石島灣項目的工程進度。
2009年10月2日,山東海陽核電項目施工現場出現重大事故。
此事故屬工程事故,與核安全并無關聯。但事故發生時,正值建國60周年,國家核安全局立即要求全國所有運營在建和擬建核電站開展安全大檢查,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彼時,石島灣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全部就緒。核準報告已上報國務院辦公會議,直待批復后拿到國家發改委的核準文件和國家核安全局的開工許可證,石島灣就可澆筑第一罐混凝土。
但海陽的意外,使得相關部門對石島灣項目的核準報告暫緩批復。
2011年3月1日,經各方努力,國務院辦公會議終于批準了石島灣項目的核準報告。3月9日,該工程核島及BOP土建、安裝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簽訂。
然而就在兩天后,日本福島核事故爆發,其負面影響觸發了全球性的核電安全危機關切。
3月16日,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發布核電“國四條”,其中規定“暫停審批核電項目,包括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
由此,石島灣再次與開工失之交臂,這一拖就是一年零七個月。
2012年10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宣布中國重啟核電建設。消息發布之時,有業內人士告訴《財經》記者,目前所有擬建核電站中,石島灣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涉及自主化核電技術,意義重大,“肯定將是首批開工的機組之一”。
2012年12月6日,核準文件和建造許可證到位。12月9日,第一罐混凝土終于在石島灣澆下。
與開工建設的頗多曲折不同,石島灣項目的選址和前期準備工作比較順利。由于決策層和山東方面支持,該項目在選址過程中一路綠燈。
調任華能工作前,王迎蘇曾任原國家電力公司核電辦主任,對國內核電廠址資源了如指掌。
2004年3月1日,華能與清華簽訂合作協議,共同開展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的建設工作。當年底就定址山東榮成石島灣,并提交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
從選址到開展前期工作僅用了八個月,堪稱神速,但正式開工卻用時八年。最后三年的延期,亦讓石島灣付出不菲代價。人員需要安置,設備需要保養,一些已簽訂的合同涉及違約賠償,導致該項目造價有所上升。
據悉,該項目原計劃投資35億元,但目前總投資預算接近4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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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能的“核電野心”
華能并不后悔這些代價。建設高溫氣冷堆,是其涉足核電的第一步。
2004年初,華能決意與清華大學合作引進高溫氣冷堆項目時,曾有不同意見。
此前的2003年,清華大學剛完成了10兆瓦高溫氣冷堆試驗堆的滿功率并網發電。
有意見認為,高溫氣冷堆還屬于科研項目,“錢砸進去就是無底洞,作為企業不應該碰”。當時的華能主要負責人卻認為,高溫氣冷堆項目是華能成為核電業主的唯一機會。
接著,華能將當時在國家電監會任職的王迎蘇“挖”過去主政核電,任華能核電開發公司總經理。
“華能要成為國際一流的發電公司,發展核電是必不可少的選擇,而且核電經濟效益較好,也是業內共識。”一位華能內部人士介紹。
清華亦有合作需求。要推進該技術達到商用目的,必須與發電公司合作,使項目落地以推進示范工程的展開。
中核和中廣核,已將大量精力花在建設傳統的壓水堆項目上,而華能集團有發展核電的意愿,無發展核電的經驗,不會在堆型問題上產生阻力。
2004年3月,華能與清華簽訂了示范工程建設的合作協議,這被業內解讀為“最符合商業邏輯的聯姻”。
2006年12月25日,華能、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中核建)、清華大學分別出資47.5%、32.5%、20%,成立了華能山東石島灣核電有限公司,負責投資、建設、運營華能山東石島灣核電站20萬千瓦級高溫氣冷堆核電示范工程。
根據該出資協議,華能取得了石島灣項目的控股資質,成為項目業主。
但這并不意味著華能已成為中國第四家擁有“核電牌照”的公司。業內俗稱的“核電牌照”,實際上是核電控股資質,并無正式文件予以規范。
國家核安全局曾在內部下發過涉及業主資質的《核電管理條例》征求意見,但各發電公司訴求不一,后未達成一致。
該條例中,對于發電公司是否能夠申請取得核電項目控股資質,有幾條硬性規定。如公司最高領導從事與核電相關工作的年限,具有核電從業人員的員工比例,參股核電站的運行時間等。
此條例雖未正式下發,但國家能源局和核安全局審批核電項目時,一直據此執行。
目前,只有中核、中廣核和中電投三家公司上報其控股的核電項目時才有可能獲批,故該三家公司被認為事實上擁有“核電牌照”。
在石島灣項目上,華能雖然成為業主,但其內部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高溫氣冷堆屬國家重大科技專項,此舉實屬特事特辦,不代表會讓你建其他核電機組。”
華能的核電雄心,顯然不止于高溫氣冷堆。
多方消息源透露,在石島灣廠址上,華能還計劃與國家核電技術公司合作,建設四臺AP1000三代核電機組和一臺CAP1400機組。六臺核電機組將面朝大海,一字排開。
目前,國家核電技術公司正在為CAP1400項目爭取路條,而華能方面暫無計劃申報其他壓水堆項目。
海南昌江核電項目是華能進入核電的另一入口。海南島一直是華能的根據地之一,其80%的發電量來自華能集團。華能曾向海南省推薦過高溫氣冷堆,海南方面也認為高溫氣冷堆安全性高、裝機容量小,采用模塊化建設較為靈活,非常適合海南的電力負荷特點。
2006年,華能與海南簽訂一攬子開發協議,其中包括“同意華能集團在海南地區開展高溫氣冷堆的選址工作”。
2007年,華能在海南鎖定昌江縣海尾鎮時,海南出現大面積缺電,國家高層指示海南盡快推進核電項目建設。當時高溫氣冷堆研發工作尚在進行,海南方面無法再等,于是華能決定與中核集團合作,共同開發昌江核電項目。
海南方面的急迫需求、中央高層的支持及中核集團的業內影響力,使得昌江項目從選址到拿到“路條”,只用了一年零四個月,業內稱之為“海南速度”。
雖然華能擁有昌江廠址產權,但華能卻不具備核電項目控股資質,所以該項目中核集團占股51%,華能占股49%。
該項目采用國產“二代加”核電技術CNP650,單機功率65萬千瓦,首臺機組計劃于2015年投入商業運行。
核電業內,通常擁有廠址資源的一方,都應該擁有核電站控股權。根據華能和中核集團當時的協議,昌江項目二期兩臺機組將由華能控股。
“如果這一協議能夠兌現,華能將走出石島灣,真正成為核電業主。”上文提及的華能內部人士稱,“不過那還需要很長時間。”
以火電為主業的華能正沿三條路徑推進核電戰略:開展高溫氣冷堆的建設運行工作,在國際國內推廣高溫氣冷堆技術;做好石島灣廠址保護工作,爭取AP1000項目的建設;推進昌江核電項目建設,在昌江二期上爭取突破。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