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站的商業模式
核電站股東要有堅強的、持續的資金實力,需要忍受十年左右的建設期,此間只有投入而無回報,此后回報逐年遞增
各方面對于核電站的商業模式有很多說法,比較多的說法是,核電是“印鈔機”,存在“暴利”,這種看法并不全面。
核電站盈利能力固然較強,但前期投入大、后期維護費用和財務成本較高。正確理解核電的商業模式,有助于形成對核電客觀的認識,更好地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執行國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高效發展核電”的方針。
長期盈利能力出眾
外界對核電的片面認識,主要是看到了核電項目盈利能力比較強的特點。核電年利用小時數比較高、運行周期長以及燃料費用較低,在投產之后確實盈利能力高于火電等傳統電力形式,在火電企業受制于成本壓力,連年虧損的大背景下,這一點尤為突出。
國內核電機組的年運行小時數一般都在7000小時以上,比火電機組高出2000小時左右。世界范圍內,核電站的負荷率也均在其他發電形式之前。
國內核電站之所以保持如此高的負荷率,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根據發改委的規定,核電屬于清潔能源,其較之于火電可優先上網。二是核電的技術特性決定其在滿功率運行的狀態下,才能夠使堆芯內部達到功率均衡和穩定的狀態。一旦因功率調整打破這種均衡,對安全就有很大影響,還會因為調節功率而增加廢物排放,并影響機組壽命。
法國現有17座核電站58臺機組,滿足全國80%的電力需求。即便如此,法國方面也盡可能少地使用核電機組進行調峰,保障大部分機組滿功率運行。
目前國內核電機組很少,2011年僅占全國電力機組容量的1.2%,發電量僅為全國總發電量的1.85%,還不需要核電參加電網調峰。
核電站購買燃料的成本約為全成本的17%,加上國家規定上繳的乏燃料后處理基金,燃料成本約占總成本的25%,這一數據與火電相比確實較低。煤炭作為火電企業的“食糧”,占整個發電成本的60%-70%。
此外,核電的運行周期也比較長。一般來講,核電站設計壽命為40年至60年(以核島反應堆壓力容器為準)。這使得核電站相對于其他發電形式而言,其運營后期的盈利能力較強。
總體建設成本高昂
不能單單看到核電效率高、燃料成本低、壽命期長等優點,就斷言核電存在暴利。除上述幾點外,核電在財務和成本方面還存在以下特點。
第一,建設周期長。核電站從選址、勘探、環評、安評、初步設計、可研、征地、四通一平,到國家核準開工,一般要4年-5年時間;正式開工后,需要5年-10年才能建成和全面投產。
第二,建設投資巨大。核電是一種有較高風險的發電方式,要控制好它,需要有高技術、高投入。
核電站之所以造價較高,其主要原因是設計、材料、制造工藝的核級質量要求,并且電站設備中很大部分是安全冗余,即用來“站崗放哨”做保障的,很多可能直到機組退役都用不到,但是必須有此設備,保障核安全。一位核安全領域的資深專家曾指出,核電站幾乎有一半的設備是為了核安全、環保的要求而配備的。
目前國內已經建成投產的大部分“二代加”技術機組,單位造價達到1.2萬元-1.4萬元/千瓦,正在建設中的三代技術核電機組更高,在2萬元/千瓦以上。以此計算,如果一座核電站配備兩臺百萬千瓦級的發電機組,建設投入的資金高達250億元至400多億元。
經過多年引進消化吸收,核電的設計建造、設備制造以及安裝調試方面的技術,已大部分掌握在中國企業手里,“二代加”機組國產化率可達到80%,單位造價從大亞灣核電站的約1.6萬元/千瓦下降到嶺澳二期核電項目的約1.3萬元/千瓦(后續的陽江核電站可能降到1.2萬元/千瓦以下)。
但福島核事故后,我國對核安全要求有所提升,這就需要增加研發、設備和設施等多方面投資,預計核電站的單位造價后續將會有所上升。
第三,核電成本的包容性大。核燃料成本中包括了對礦山開采后的恢復性工程支出。在國外,該費用都要由開采單位負責。核電的發電成本中除了燃料費、運行維護費、折舊費、財務費用,還包括統一上繳國家財政的對乏燃料的后處理費用和退役電站的處置費用。
所以,核電成本的包容性大,有全成本、外部成本內部化的特點。而火電目前的成本中只有脫硫(1.5分/KWh)和脫硝(0.8分/KWh)成本,沒有二氧化碳的收集、處置費用。
第四,運行維護成本高,這一部分占到了總成本的約30%。核電站的操縱員素質要求很高,由國家核安全局組織考試,執證上崗。操縱員一般要四年到五年的培訓才能上崗,高級操縱員則需要六年到七年。每個基地都有1∶1的全范圍模擬機,對操縱員進行終身培訓。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電站每年大修的承包商,都需要有核級資質,人員培養、質保體系建設等費用很高。維修、大修用的材料、備品備件都有核級要求,采購、運輸、儲存費用高,而且很多設備目前還需要進口,價格較高。
第五,財務費用高。核電站投資中的20%為股東資本金,80%為銀行貸款。銀行對核電項目貸款一般實行基準利率。如果引進國外技術(如三代技術),使用國外出口信貸利率比一般出口信貸利率高0.5個-0.7個百分點。這些財務費用都要資本化進入建設造價。電站投產后10年-15年是貸款還本付息高峰。在此期間,財務費用會占到總成本的10%-30%。
第六,折舊費用高。由于建設投資巨大,加上按建設投資額的10%計算退役費,在30年-40年的運行期內折舊費用較高。在按規定的折舊期計提完原始投資固定資產折舊后,還需要繼續對更新改造形成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獨特的商業模式
核電與大水電相似,建設周期長,前期投資巨大,但投入運營之后,運營成本較低,運行周期長,因而其成功取決于安全、質量的保障,建設投資的控制,良好穩健的運營,穩定的外部電力市場和上網電價,以及投資的長期性穩定性。相較于其他發電形式,水電、核電運營后期的盈利能力較強。
因此,核電項目的商業模式與大型水電項目非常相似。在政策、市場、成本、環境等條件約束下,其經營模式由電力市場需求分析、項目選址、建設、發電運營、退役等方面組成,經歷60年周期(10年建設,40年運行,10年退役)。
其財務特點是前期投資巨大(單位造價約1.2萬元-2萬元/KW,是煤電的3倍-5倍),包括折舊、貸款利息、退役基金等在內的固定成本比較高,需要高的上網負荷來攤低成本;運營成本相對較低,盈利前低后高,但取決于安全質量保證下的發電上網業績;產品價格固定,由國家級價格管理部門核定并保持在運行期內基本不變;客戶(電網)穩定,按國家政策優先安排發電,并以較低的價格收購電力,目前各運營核電站上網電價均低于當地煤電標桿電價,在廣東低于標桿電價20%。
作為商業模式的主體,核電站業主是電站建設和運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需要具有國家監管部門頒發的建設許可證和運行許可證。
核電站的投資者從在建設期投入資本金,到電站投產起獲得利潤分紅,其內部收益率(IRR)經歷由負轉正的過程,在投產25年后達到 9%的水平(國家核定電價下,如圖所示)。
所以,核電站的投資者需要在電站建設的前期就開始注入資金,成立項目公司時就要投入資本金,用于前期工作支出。在該階段,項目沒有獲得國家核準,一般難以獲得銀行貸款。即使在此階段與銀行簽訂了貸款協議,一般都需要以國家核準作為協議生效和提款的前提條件,在國家核準之后銀行才能發放貸款,并且一般貸款發放是與股東資本金的注入同步的。
作為核電站股東,需要有堅強的、持續的資金實力,可能需要忍受建設期十年左右投入資本但無回報的考驗。
如圖所示,核電站在投產約十年開始,利潤穩定增長,使ROE(凈資產回報率)達到10%以上水平,但此時IRR還是負值,直到投產13年時才轉正。
作者為中國廣東核電集團總經濟師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