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在中國已謹慎重啟,安全發展如何保障?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來自核電行業的代表委員們指出,發展核電仍是重要方向,未來需加速技術的吸收創新、健全監管法規機制,才能牢牢把握核電安全“生命線”。
核電仍是重要發展方向
2011年,日本“3 11”地震福島核電站受損。中國所有核電項目暫停審批,核電行業進行了全面檢查和反思。
2012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以下簡稱《核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提出穩妥恢復核電正常建設。2012年12月27日,田灣核電站二期工程正式開工建設,這是福島事故后,中國首次恢復核電站建設。
“這些文件的出臺,會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對我國未來核電的穩妥發展起到非常重大的保障作用。”全國政協委員、國家核電技術公司董事長王炳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王炳華表示,發展核電對于保障我國未來的能源供給、調整過度依賴化石燃料的能源結構,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核燃料的能源密度大,經濟效益高,與其他能源相比具有極大的優勢。發展核電能夠提升我國的裝備制造業能力。最重要的是,核電作為清潔能源,能夠改變目前我國能源結構中70%以上依賴化石燃料的現狀。
技術消化再創新有待加強
毫無疑問,安全是未來我國核電發展的生命線。“核一旦出現問題,對社會公眾的身體健康以及生態環境的影響非常重大。”王炳華說。
牽引生命線一頭的是核電技術開發。《核安全規劃》特別提出,未來我國核電站建設要采用“最先進的技術和最嚴格的標準”;新建核電站機組必須符合第三代安全標準。
業內人士認為,相比于目前全球范圍內普遍使用的第二代核電機組,第三代機組能夠提供更可靠的安全保障。目前,世界兩種主流的第三代核電機組分別是AP1000和EPR機組。依據路線圖,我國正在經歷對這兩種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過程。
據核電行業代表委員們介紹,在核電設備制造方面,我國已經取得重大進展。王炳華說,目前中國一重(601106)、中國二重等國內設備商已經成功掌握AP1000機組主要設備(如主管道、壓力容器、蒸汽發生器等)的鍛造技術。
但差距仍然存在。全國政協委員、國核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明彈曾表示,國內設備企業在第三代核電機組大型設備生產中的廢品率比較高,未來應提高設備鍛件生產的穩定性。王炳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坦言:“軟件是我們的軟肋。我們在AP1000技術的引進過程中,從美國方面買了接近260個軟件。在我國,設計平臺和安全評審平臺領域可以說仍是空白。”他表示,國家核電技術公司已成立了專門的軟件中心,進行研究開發。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禹表示,我國核電至今沒有形成符合先進標準要求、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核電技術品牌,在知識產權、專有技術等一些關鍵環節仍然受制于人,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缺乏足夠的話語權與主動權。
“目前除重大專項協調機制外,核電科技開發和自主創新都主要由企業自主開展,缺乏國家層面的統籌協調。”賀禹說。對此,他建議一方面要建立核電自主創新的高層協調機制;另一方面企業要加快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監管法規機制尚待健全
這條“生命線”的另一頭,是核電監管。
在核電建設“休眠”的這兩年間,我國核電的監管機發生了不小的改變,主要表現在監管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制上。據王炳華介紹,國家能源局新設置了核電司,并擁有16個人的編制,以加強行政管理。國內核電監管機構——國家核安全局則增加了近1000人的編制。
“但這還不夠,”王炳華說:“以美國為例,美國核管理委員會有近3300人,此外還有相關技術支撐機構的3000多人——總共6000多人從事核安全監管。另外,與我國的國家核安全局隸屬環保部不同,美國核管理委員會直接隸屬國會領導,負責核能領域的監管。”
未來我國應如何進一步加強對核電行業的監管?王炳華建議相關監管部門和隊伍快速形成獨立評審能力;中央政府應繼續加大對核安全監管資源的配置,包括人員和必要的資金。此外,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核物理學會副理事長朱志遠建議完善核安全立法,做到核安全監管有法可依。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