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16日發表社論探討臺灣核電與核安之議題。社論指出,“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這是多數人同意的觀念;但吊詭的是,“若有核電,就會有核安顧慮”。這是在討論核電問題時,民眾首先面對的思維困境。
社論摘編如下:
“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這是多數人同意的觀念;但吊詭的是,“若有核電,就會有核安顧慮”。這是在討論核電問題時,民眾首先面對的思維困境。
從20世紀50年代世界第一座核電廠美國賓州西平堡電廠規劃興建起,科學家及工程師就清楚理解核安問題永遠沒有100分,只有戰戰兢兢地面對永遠存在的“不確定性(Uncertainty)”;意謂即便窮盡人力,仍有大自然等未知的變數挑戰,福島核災肇因海嘯即是一例。
西平堡建廠之初,核電科學家將包括老鼠嚙咬、人員摔跤導致核安出問題等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情境全數列出,對應每個情境設計防止方法,稱之為“設計基準事故(DBA)”,意思是這些可能的風險都已想到,也都有對策,常態下應萬無一失;但科學家無論怎么絞盡腦汁,卻仍保留了“基準外事故”這個選項,因為一定有設想外的事故存在。
同樣的道理,過去對核安事件的分級,小從廠區泄漏,大到廠外警報,1到7級的劃分30年沒調整過;但福島事件發生后,聯合國原能總署(IAEA)主動調整,增加了第8級“非人為預知的事故”,這表示人類對核安的努力有其局限。
正如同試運轉測試專家林宗堯的話,核安沒有百分之百,只看民眾愿意承受到什么程度。電價是主要考慮:核電的燃料成本1度才六角(新臺幣,下同)多,換成燃煤,1度超過1元,若是選擇干凈的燃氣,一度超過3元;由于目前這類替代能源的電價遠逾核電,因而又使人們退回選擇核電。
也就是說,在核安顧慮下,并未影響核電的發展。核電廠在過去50年全球增長到400多座,美國三哩島、前蘇聯切爾諾貝利事故相繼發生,但核電廠建造的數量并未因此而減緩;即便是福島3·11眼前的災變發生,中東、東南亞等地區,新的核電廠仍如雨后春筍,一個接一個發包;甚至日本也屢申,日本本土“減核,不廢核”。
關心核安,可參照相關數據。翻出50年來的歷史紀錄,其實核反應爐使用最多的不是陸上的核電廠,而是海上的大型核動力船舶、潛艦、航母;這些船只每艘都配置一個反應爐提供動力,至今累計了12000個反應器年(1個反應器運轉1年即1反應器年)的運轉紀錄,但至今未曾聽聞發生事故。
陸上核電廠的風險涉及的因素當然超過海上船舶太多,但以過去“設計基準事故”的應對,大致也應付得當;1979美國三哩島事故、1986前蘇聯切爾諾貝利事故,基本上都是人為因素,但這都在“設計基準事故”的防范范圍,只因人為操作得太過大意而釀生巨災。
前年的福島3·11核災,卻徹底扳倒“設計基準事故”的應對理念。福島核電廠所在的巖手縣,海堤的高度是海面下58米,海面上近5米,這是金氏世界紀錄的最強海堤,因此福島電廠業主東電株式會社未理會聯合國原能總署海堤還要加高的提醒,不料海嘯竟然越過堤頂,造成無法彌補的巨災。
福島事件發生后,人們才察覺即便基本資料補上,也很難預測遠遠超過規格的天災根本不是人力所能防范;同樣的,過去對核四廠址的斷層測量,大致都僅及于40千米外海,對再外緣的馬尼拉隱沒帶的資料就所知有限,因而電廠設計上僅針對已知部分,確實存在一些盲點。
面對核電問題,其實只有兩種選擇:一、因顧慮核安,主張廢核非核,完全拒絕核電;二、主張“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亦即不認為可以廢核非核,但必須有核安。也就是說,沒有人會主張“沒有核安,也要核電”。
廢核后的電價能否承受,及維持核電的核安能否確保。全世界皆須在這種兩難之中作出抉擇,臺灣正面對核安風暴的第一線,其取舍當然是舉世注目。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