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電力將在改革中實現可持續發展
北京3月20日電 針對近期有媒體報道稱,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正醞釀將國家電網公司一拆為五的說法,國家電網公司體制改革辦公室主任賈福清20日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電網沒有接到任何這方面的通知或消息。
賈福清同時表示,從國家發改委體改司了解到,國務院深化2013年經濟體制改革意見征求意見中,沒有拆分國家電網的改革內容。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是發改委《電力調度和交易的管理體制的中外比較研究》課題的主要負責人。“電網有自然壟斷的屬性,要講規模效益,在這個基礎上,再來看電網拆分好還是統一好,否則大壟斷就會變成小壟斷,從而帶來效率低下、資產損失、安全運行受挑戰、環境污染等問題。” 曾鳴表示。
2002年2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拉開了電力改革的序幕。這個通知提出廠網分開、主輔分離,成立區域電網并最終實現輸配分開、競價上網,建立電力市場。
今年兩會后,電力體制改革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告訴記者,“廠網分開”后發電廠競爭格局初步形成,但競爭機制以及電價等配套機制尚未建立起來。此次機構改革,將現國家能源局、電監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改委管理,說明以前的電力改革已經走不通了。
“整合之后,電監會之前的監管和安全等職責在國家能源局將進一步得到加強,其能源監管的范圍也將會進一步擴大。”但林伯強和曾鳴都認為,目前電力改革方向尚不明朗,但電力必須在改革中實現可持續發展。
“現階段要推進電力改革,重點是厘清買家和賣家的關系,要根據我國現階段國情、資源稟賦、能源安全等確定最適合、最有效的改革路徑。”林伯強強調。
林伯強認為,此前的改革把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分開,并沒有使二者形成競爭的關系。如果再將國家電網拆分,也沒有什么實際意義,仍然會形成地域壟斷,可能會給老百姓帶來更高的改革成本。
針對壟斷問題,外界普遍認為要引入市場競爭,激發市場活力。“要推動電力改革,首先要先改革電價機制,向市場機制化方向改革。其次,政府對電網的管理體制,包括投資、項目審批機制等需要改革,在這些基礎上,才能推動電力企業的改革,引入市場競爭。”曾鳴指出。
林伯強告訴記者,現行電力體制中,市場的定價權在政府不在企業。輸配分離是改革的方向。為了提高運營效率和活力,國家電網還要盡可能降低成本,有更加透明的成本監管等。實現可持續發展中,還要引入民營企業,形成市場競爭。
曾鳴表示,目前,中國電力要向低碳電力發展,解決可再生能源的并網問題等,必須要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構建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體系。
“電力體制改革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要慎重考慮、通盤謀劃,保證好處大于成本。”林伯強說。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