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龍巖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大小煤礦關閉力度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及13個部門的相關配套管理文件,今年內將全市現有的112家煤礦企業,削減為78家,到2015年全市削減為49家。
《意見》指出了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范圍、主體和對象。在全市范圍內,以礦區(井田)為單位,逐個進行兼并重組。同一礦區,只能由一個主體煤礦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其他煤礦企業均為被兼并重組對象。兼并重組后,不得再保留“樓中樓”開采現象。同時,兼并重組期間,納入兼并重組范圍的煤礦,一律停止生產建設。在補償機制方面,《意見》要求對關閉煤礦,各縣(市、區)政府退還煤礦已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此外,關閉退出的小煤礦應按“六條標準”實施關閉,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才能享受相關優惠補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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