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歐盟委員會已同意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征收平均為47%的懲罰性進口關稅”的消息,讓一度出現曙光的歐盟對華“雙反”案再掀波瀾。
歐盟“雙反”即將落地
隨著初裁結果日益臨近,關于歐盟對華光伏產品將征收高額懲罰性關稅的傳聞早已甚囂塵上,而無論歐盟通過提案的消息是否得到官方確認,按程序目前該提案的正式磋商進程已經啟動,一旦6月5日發布反傾銷初裁決定的正式公告,征稅期將長達5年。
去年11月,歐盟開始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生產商反傾銷立案調查,并下令歐盟海關從3月5日起登記所有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自此,中國太陽能企業對歐盟的產品出口就進入空前的艱難時期。
“我們公司今年一季度歐盟市場訂單比上年同期已經減少了一半多。如果按照47%的稅率算,只能退出歐盟市場了。”國內一家光伏企業高管對記者透露。
據了解,對于可能產生的高額稅收,不僅中國企業煩惱,歐洲的企業也憂心忡忡。歐洲平價太陽能聯盟8日發表聲明警告,征收臨時反傾銷稅違背歐盟利益,對進口中國的太陽能板征收15%以上的懲罰性關稅,將破壞整個歐洲光伏業85%的需求;任何高于30%的懲罰性關稅都將對歐洲和中國的太陽能產業造成“不可逆”的損害。
全球研究機構EnergyTrend的數據顯示,目前歐盟地區中國組件報價的主要范圍在0.52歐元/Wp到0.58歐元/Wp,以此價格基準來計算,目前在歐盟做太陽能系統的投資報酬率在8%左右,一旦組件價格漲幅超過30%,加上德國補助金額從5月起將下調1.8%,系統的投資報酬率將減少1%以上。
分布式發電成“救命稻草”
申銀萬國新能源行業分析師余文俊表示,雖然國內企業仍然可能通過繞道或者海外建廠的方法來規避“雙反”,但勢必導致成本過高。而且,歐盟作為全球第一大市場,歐盟市場的關閉無疑將使國內光伏市場短期遇冷,也會對光伏板塊構成沖擊。
但值得欣慰的是,蕭條已久的光伏行業在今年有了一些新起色,一些光伏企業現在已接近滿產狀態,也不再把過多精力放在應付歐盟的反傾銷上,轉而積極開拓國內市場和新興市場。
去年美國對我國光伏組件征收高額“雙反”關稅,我國政府開始加快國內市場發展,并且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國內市場也有一定程度增長,尤其是分布式發電已被看做國內光伏企業的“救命稻草”。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秘書長吳達成表示,到2015年,國內僅分布式光伏發電就可能超過20GW,同時會拉動純商業化的市場發展。預計我國今后五年和十年的光伏系統安裝量會大大超過當前制定的總量目標。
為了配合國家的光伏產業扶持政策,近期國家電網公司發布了《關于做好分布式電源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再次明確了下決心積極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快速發展的大方向。
但是,意見的發布并沒有達到之前業內的預期。
“我們做的項目只有拿到當地發展改革委的審批才能享受電價補貼,現在的政策太宏觀,無細則,地方發展改革委執行時無據可依,無前例可參考,就很難落實,所以審批就更慢。”晶科能源全球品牌總監錢晶擔憂道。
個人項目亟待商業模式確立
事實上,存在問題的不僅是審批過慢,商業模式的缺失也是制約分布式發電發展的難題之一。
經過多年的反復實踐,分布式發電已被業內公認為光伏發電最適宜的發展方式,主要應用在商用領域和個人屋頂方面。而相對于發展較快的商用領域,我國的個人分布式發電項目幾乎還是一片空白。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沒有一個可行的適宜的商業模式,開發商很難介入。
在晶科能源董事長李仙德看來,現階段國內的環境和政策都不夠成熟,相關部門應該細化扶持政策,也可以從國外取取經。
在德國,政府采取“上網電價,統一購買統一銷售”的模式。電網公司以較高的價格把所有光伏發的電收購上來,并及時發放收購款,讓業主和投資者有高漲的投資熱情,然后電網公司再和政府去核算補貼,獲得補貼差價。而政府再把這部分補貼的資金分攤到消費者上繳的電價中去,發電者與用電者都承擔了部分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責任。
而美國主要采取“凈電量計算”模式,電表以反轉方式,即業主所發電抵消所用電,獲得實際凈用電數,這樣交易簡單。
“分布式發電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在國內只有一些示范項目,真正商業化的分布式新能源工程很少見,個人分布式發電仍面臨上網價格和政策等多重困擾。我國還需借鑒國外經驗,完善商業運行模式以促進分布式發電健康、有序發展。”李仙德建議道。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