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中國與韓國建交后,心懷不滿的臺灣當局企圖通過與朝鮮接近,給中韓關系打進一顆“釘子”。1997年,臺灣謀劃在朝鮮傾倒核廢料,公布后在東北亞激起軒然大波,一度引起美國介入。最近,韓國《新東亞》雜志詳細披露了此事的來龍去脈。
蘭嶼變成“輻射島”
上世紀80年代,臺灣島內相繼建成3座核電站,每座核電站年產4。5萬桶固體核廢料。為了讓這些放射性殘渣有個安身之地,早在1979年,臺當局就開始在距本島約70公里的蘭嶼興建核廢料儲存設施,該島面積僅45平方公里,居民都是波利尼西亞語系的達悟人。為了順利傾倒核垃圾,臺“原子能委員會”對蘭嶼部落長老隱瞞真相,說要建造“罐頭廠及軍港”,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直到1982年5月,首批288桶廢料運到蘭嶼后,當地居民才發覺上當。到1987年,蘭嶼儲存的核廢料已達4700桶,并繼續以每周一個航次、每航次6個集裝箱(228桶)的速度遞增。
各國和地區對低放射性核廢料的處理較為簡單,主要是經焚燒、壓縮、固化后裝進大型金屬罐,以便在淺地層掩埋;對高放射性核廢料的處理方式則有“再處理”和“直接處置”兩種選擇,前者是從核廢料中回收能夠再利用的原料(如可制造核武器的钚),“直接處置”則是指將廢料深埋,一般要經過冷卻、干式儲存、最終處置3個階段。在很長一段時間里,西方國家通常是將核廢料直接沉入公海的海溝,由海水稀釋毒性;臺灣起先也想循例把核廢料桶暫時“寄存”在蘭嶼一段時間,再拋進大海,但隨著切爾諾貝利事故后全球反核聲浪高漲,顧及“環保形象”的臺灣未敢將此方案付諸實施,只好繼續向蘭嶼堆放核廢料。到上世紀90年代初,蘭嶼已堆積了9。7萬桶核廢料,成了名副其實的“輻射島”。
放置在蘭嶼的核廢料具有相當的危險性,屬于“廢料管制”范疇。更致命的是,隨著時間推移,不少廢料桶開始銹蝕,導致核物質外泄,當地婦女屢屢生下弱智兒和畸形兒。由于當局推三阻四,憤怒的蘭嶼居民開始采取更加激烈的抗爭方式,而且得到在島內日益得勢的民進黨支持。內外交困之下,執政的國民黨終于承諾在2002年前將核廢料全部運回本島,可是,有關部門在島內新選出的5處儲存地點均遭當地人強烈抵制。于是臺灣轉而向海外尋找合適的埋藏地,先后與俄羅斯、馬紹爾群島接觸而未果。
臺當局為何看中朝鮮
1996年9月,事情突然出現轉機朝鮮主動向臺灣提出,可幫助后者處理核廢料。起初,雙方因語言上的障礙,對協議文本無法達成一致,臺當局緊急動員10余名翻譯,花了一天一夜整理出與核處理有關的法規,確保談判繼續推進。經過4個月的密商,時任臺灣電力公司副董事長蔡茂村和朝鮮核安全監督委員會局長李學淳(音)簽署協定。
1997年1月13日,臺電公司公布將核廢料運往朝鮮的決定,合作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臺灣于1999年向朝鮮運送6萬桶核廢料,支付7500萬美元處理費;第二階段再向朝鮮運送14萬桶,支付1。52億美元,所有核廢料掩埋在朝鮮黃海北道平山廢棄的煤礦坑道內。臺灣還將向朝鮮提供價值240萬美元的檢測設備,核廢料運輸過程則由朝方負責。
臺灣與朝鮮達成核處理協議,是與當時的地區局勢緊密相關的。上世紀80年代末,韓國政府推進“北方政策”,中韓關系快速升溫,雙方間接貿易達到史無前例的高度;與此同時,由于蘇東陣營瓦解,陷入孤立的朝鮮面臨嚴重的政治困境與經濟衰退。1988年,臺灣“經濟部”在向李登輝提交的一份報告中稱,考慮到韓國與中國大陸關系升溫,臺灣不妨考慮與朝鮮發展貿易關系。1990年9月北京亞運會結束后,中韓確立正式關系已是大勢所趨,作為回應,同年11月23日,臺灣“行政院”宣布開放臺商與朝鮮直接貿易,由臺灣“立法院”和經濟界人士組成的代表團隨即獲得訪問朝鮮的簽證。
1992年8月24日,中韓建交。時任臺“外交部長”章孝嚴(蔣孝嚴)聲稱“這是一件不可原諒的事情”,暗示臺灣與朝鮮將加快經貿關系正常化進程。1993年7月28日,一艘朝鮮貨船駛入臺灣港口,裝載商品后起錨返航。次年5月,臺灣與朝鮮決定互設貿易代表部,雙方還簽署了航空合作協議。
韓國朝野群情鼎沸
不出所料,臺朝核處理協議一經公開,立即招來一片指責聲。1997年1月30日,韓國原子能安全技術院(KINS)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起申訴,韓國民間組織還與臺灣環境運動聯盟(TEPU)聯手開展“反對韓半島核垃圾場化”運動。當年6月,在聯合國環境特別大會上,時任韓國總統金泳三呼吁國際輿論反對臺朝核合作,綠色和平組織秘書長泰勒·鮑德也反對朝鮮接受臺灣核廢料,“支持韓國和臺灣環保團體的抵抗運動”。至于存心與國民黨當局對抗的民進黨,更是趁機攻訐臺朝核協議。
面對洶洶輿情,臺灣當局起初表現得“無所畏懼”。1997年1月23日,臺官方表明“南韓無權干涉我方核處理行為”的立場,還拿1985年通過的、旨在規范核廢料轉運的《巴塞爾公約》做擋箭牌,稱公約允許具備條件的當事方相互轉運核廢料。1月27日,臺當局又強調向朝鮮運送核廢料純屬“商業行為”,希望韓國不要將此事上升到政治高度。后來,有消息人士向韓聯社透露,臺灣“原子能委員會”成員曾受邀進入朝鮮平山坑道現場檢查,朝方還出示了核廢料處理點的設計圖及技術、建設等相關文件,以顯示自身具備相關能力。
隨著臺朝核合作加緊進行,韓國的抗議活動步步升級。1997年2月,韓國環境運動聯合會在漢城(今首爾)光華門外的臺灣駐韓代表處門前示威,并遞交寫給“總統”李登輝的抗議書,宣稱“朝鮮核廢料場距漢城不到100公里……臺灣將自己無法處理的危險品轉讓給經濟困難的朝鮮,是威脅亞洲和平的嚴峻挑戰”。韓國原子能安全技術院指出,朝鮮平山填埋區的坑道非常淺,很可能造成核物質泄漏,況且核處理設施的建設周期一般為5至10年,朝鮮在短短兩年里根本無法完成正規儲藏設施的建設。同時,核物質一旦外泄,會對地下水造成嚴重污染,考慮到朝鮮半島的地下水系都是相連的,即使事故出在朝鮮境內,韓國也會遭殃。
同樣讓韓國方面憂慮的,是核廢料的海上運輸難題。由于黃海(韓國稱西海)水位較淺,一旦發生沉船或擱淺,就容易導致嚴重的核泄漏,有消息稱,朝鮮只肯派遣800噸級的貨船運送核廢料,這就需要往返100次以上才能運完,中途出現意外的幾率大大增加。
計劃泡湯可能是因美方施壓
《新東亞》認為,臺灣和朝鮮都表示“絕不讓步”,但在阻止朝鮮獲得核廢料這一點上,韓國與美國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盡管大眾媒體至今沒有掌握其中內情,但臺灣當局在最后關頭突然“偃旗息鼓”,自行中斷了對朝輸核事宜,相信其中有華盛頓暗中施壓。
事情并未就此結束。2001年,臺當局重提向朝鮮運送核廢料。1月31日至2月3日,韓國國會4名議員集體前往臺灣抗議,議員李相圭當面對臺方接待人士說:“戰爭是威脅人類的最危險行為,你們向北韓傾倒核廢料比戰爭還要危險!”韓國議員在臺期間,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潘大魯(音)也表示:“國民黨一直欺騙蘭嶼居民,這無疑是對他們的滅種政策,如果將核廢料運到北韓,同樣是反人類行為,我們支持南韓的立場,核廢料必須在臺灣處理掉。”
局勢再度僵持不下之際,美國政府再度派員前往臺灣。迫于外界強力斡旋,臺當局不得不宣布,鑒于“朝鮮在運輸及處理核物質技術上的不足”,“暫不適合在朝處理臺灣核電站產生的廢料”。2001年2月11日,臺灣“監察委員”林秋山在接受韓國《中央日報》采訪時表示:“應先在北韓設立安全監督機構,以證明它具備核廢料處理能力。”但他否認徹底放棄與朝鮮的協議,“這不太可能,臺灣不會給外界留下屈服于南韓的印象”。
雖然臺灣口頭上堅持不放棄履行協議,但內心確實顧忌與韓國的關系受損,尤其是擔心此事進一步影響臺灣的“國際生存空間”。另一方面,朝鮮始終不同意臺灣再派檢查團赴平山核處理設施調查,臺方便順勢將核廢料運輸計劃“高高掛起”。2004年3月,有消息稱,平壤方面抗議臺灣擱置運輸核廢料的協定,并要求重簽核廢料處理協議,臺當局未予理睬。至此,持續了近10年的“臺朝核廢料風波”總算暫告一段落。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