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新華僑報網28日報道,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核泄漏事故后,除大飯核電站外,日本全國的核電站均處于停轉狀態。然而,隨著日本核電站新限制標準即將實施,至少4座核電站計劃于7月向政府申請重新啟動。
吸取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教訓,核電站新限制標準中規定,核電站有制定政策應對地震、海嘯以及嚴重事故的義務。該標準將于7月18日前實施。希望重新啟動的核電站需制定符合新標準的安全政策,向核能規制委員會提出申請,接受審核。
日本媒體通過對擁有核電站的10家電力公司采訪獲悉,至少有4座核電站計劃重啟,并正在為7月向日本政府提出申請做準備。
目前,擬向日本政府申請重新啟動的核電站有: 關西電力公司高浜核電站3號、4號機;四國電力公司伊方核電站3號機;九州電力公司川內核電站1號機和2號機;北海道電力公司泊核電站的1號~3號機,合計8個機組。
這些計劃重新啟動的核電站與福島第一核電站類型不同,是“加壓水型”核電站。然而,其中很多核電站尚未完成制定應對最大規模海嘯等災害的安全對策,距離7月只剩下2個月時間,而安全性能確認到何種程度還無法獲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