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19日通報了5起證券市場違法違規案件,分別涉及盧道軍操縱市場案和4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違規買賣股票案。
經查,王建超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在2007年8月至2008年11月間,違規買賣“海螺水泥”股票。
盧憲斌任甘肅祁連山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2008年11月,違規買賣“祁連山”股票。
夏世勇、李建軍分別任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和董事、總經理,2008年12月間,違規買賣“金發科技”股票。
中國證監會認定,上述4人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的規定。
根據上述違法行為及其相關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
盧道軍案則是盧道軍利用“張春梅”、“李麗虹”賬戶組,不以實際成交為目的頻繁大量申報和撤單“四維控股”股票,影響了其他投資者對該股票供求和價格走勢的判斷,誘導其跟進買入,逐步推高股價,影響股票價格和交易量,構成了“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對各類操縱市場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密切監控,嚴厲打擊,以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