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風電管理工作,使風能資源得到有序開發,保證風電事業的可持續發展,近日,(吉林)省能源局、氣象局聯合發出《關于規范吉林省風電項目風能資源測量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風能資源測量,是開展風電項目建設的重要前期工作,由能源局會同氣象局通過招標或委托方式,選擇具有相關資質的技術單位承擔風能資源測量工作;招標或委托確定的單位,根據省能源局和省氣象局制定的測風規劃,向省氣象局提出立塔申請;經驗收合格后,由省氣象局出具“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審核批復”,并報送省能源局備案。測風塔驗收合格后正式測風,測風數據實時匯交省氣候中心。測風數據滿一年后,省氣候中心出具測風數據是否合格的證明。“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審核批復”與“測風數據審核證明”,是省能源局審核風電建設項目的重要依據。
通知強調,參與風電開發的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盡快申報測風塔的備案或驗收工作。未通過驗收的測風設施,要按照省氣象部門意見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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