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18時47分報道,國家發改委、民航局今天發出通知,公布了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就社會關心的問題,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今天接受了中央臺記者馮雅的采訪,下面連線馮雅。
主持人:具體征收費用是多少?
記者:《通知》明確,燃油附加以航線為單位、區分長短航線分兩檔定額計算。不超過800公里的,統一按800公里計算;超過800公里的,統一按1500公里計算。燃油附加最小計費單位為10元,不足10元部分四舍五入。按照發改委提供的計算公式,不超過800公里時,將向旅客征收燃油附加費20元,超過800公里,征收50元。此前我們看到市場傳聞說20/40元兩檔征收標準,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今天表示,市場的算法有誤。
主持人:對于航空公司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費,通知有哪些規定?
記者:《通知》明確,燃油附加與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實行聯動,以國內航空煤油價格每噸4140元為基準油價,當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低于基準油價時,必須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超出基準油價時,航空公司首先必須自行消化不少于20%的成本,然后才能適當收取燃油附加。《通知》還規定,航空公司在聯動機制規定范圍內,自主確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具體收取標準和出臺時間也由各航空公司自己確定。國內航線嬰兒、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對象,免收或減半收取燃油附加。這個通知從2009年11月14日起實行,暫時執行到2010年4月1日。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