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第二熱電公司三期工程1臺20萬千瓦供熱機組擴建項目喜獲國家發改委核準批復。
該公司三期工程1臺20萬千瓦供熱機組擴建項目為“上大壓小”工程,相應關停吉林省10萬千瓦小機組。項目建設時,將同步安裝煙氣脫硫裝置,配套建設熱網工程。項目投產后,將形成300萬平方米的供暖能力和25噸/小時的供汽能力,可一次性拆除供熱區域內245臺分散小鍋爐,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899噸、煙塵排放量5945.5噸。此外,該項目采用二次循環水冷卻方式,生產用水全部來自長春市北郊污水處理廠中水,年用水量約350萬立方米,是長春市典型的節約水資源工程。
該項目的核準,促進了吉林省小火電機組的關停工作,改善了省內目前火電機組的結構,不僅將滿足長春地區日益增長的電力負荷需求,還將增加吉林省電網大容量機組比重,有利于吉林省乃至東北電網的經濟運行。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