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22日宣布,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同意于2010年初,就訂立雙方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展開談判。
據悉,有關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涵蓋范圍廣泛,并以貿易及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為重點。談判將主要涵蓋5大范疇,包括撤銷所有工業貨品的關稅,并免除或減少農產品(12.16,0.04,0.33%)的關稅;放寬非關稅壁壘,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反傾銷、保障及補貼措施;以及開放和促進投資等。
該發言人說,香港和聯盟的自由貿易協定將讓香港商界在聯盟市場,享受更佳的市場準入機會,并令香港在貿易、收入和就業方面受惠。
聯盟由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組成,是香港在歐洲的重要貿易伙伴。
香港和聯盟國家均屬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體系。聯盟的4個成員國當中,瑞士于2007年是香港的第12大服務貿易伙伴,挪威則是香港的第28大服務貿易伙伴。
香港與聯盟的雙邊商品貿易也持續強勁增長。2004年至2008年期間,雙邊商品貿易總額年均增長逾15%。2008年,香港與聯盟的雙邊商品貿易總額約720億港元,聯盟在該年為香港的第11大貿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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