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資源開發管理要進一步規范,今后,影響生態環保的新建水電項目將得不到審批。近日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水電資源開發管理的意見》明確了上述內容。
省政府要求,水電站開發建設必須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和流域規劃環評要求。不符合規劃或位于未經規劃流域的水電站開發項目,各級各部門不得審批建設。全省將繼續嚴格控制以發電為主的水電站新建項目,除以防洪、供水、灌溉等為主兼顧發電的水資源開發項目外,未經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經貿委、水利廳、環保廳聯合審查同意,市、縣政府及其部門不得出具新建水電站項目相關核準、審批(審查)文件。
責任編輯: 江曉蓓